1.酒泉市肅州區銀達鎮關明村村干部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經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王成同意,時任村委會主任陳建疇將村組干部集體用餐、購買香煙、水果等費用共計7821元,從村委會收取的土地流轉管理費、魚池補償款中列支。王成、陳建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王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陳建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敦煌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駿公款送禮問題。2012年至2013年,時任敦煌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馬駿安排工作人員購買4857元土特產用于送禮,并將費用在市公安局賬內報銷。馬駿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馬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3.瓜州縣瓜州鄉三工村村委會主任盧萬林違規操辦其女喬遷宴問題。2017年12月,盧萬林為其女搬遷新房設宴祝賀,違規收受村組干部禮金5000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盧萬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全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