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警察職業學院是大專層次的全日制公安普通高等職業學校,隸屬甘肅省公安廳。
一、招生名額、專業及學制
2008年省內招生計劃630名(其中30名為甘南民族定向生)。設6個專業,其中警察管理專業110名,刑事偵查專業110名(其中刑事技術方向55名),交通管理專業100名,治安管理專業110名(其中特警方向55名),經濟犯罪偵查專業100名,禁毒專業100名。文理兼收,學制三年。
二、招生對象
招收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高中畢業生。政治、身體條件合格,未婚,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三、招生條件
1.政治條件。凡報考我院的考生,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外,還要按公安機關的特殊要求進行政治審查。
2.身體條件。報考我院的考生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標準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m,體重不低于50kg;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m,體重不低于45kg。實際體重超過標準體重25%和低于標準體重15%者為不合格。標準體重的計算方法是: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左右眼單眼裸視力五分記錄4.6(小數記錄0.4)以上,無色盲、色弱。
兩耳無重聽;無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紋身、少白頭、駝背,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無傳染病。肝功化驗指標在正常范圍內,無甲肝、乙肝、澳抗陽性。
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
考生按專業錄取入校后,進行身體、體能測試復查和專業方向基礎知識測試,對不合格或不適宜在所錄專業方向學習的,予以退學或進行專業調整。
四、招生辦法
(一)報考考生須在第四批次即專科欄內填報我院志愿。
(二)面試和政審1.凡填報了我院志愿,高考成績達到確定面試分數線以上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雖填報了我院志愿而未參加面試、體能測試者,不予錄取。
2.面試、體能測試時間為2008年7月19、20、21日三天。
3.面試、體能測試地點:蘭州、白銀、定西、臨夏、甘南的考生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天水、隴南的考生在天水師范學院;平涼、慶陽、長慶局的考生在平涼體校;武威、金昌的考生在武威職業技術學院;酒泉、張掖、嘉峪關、東風場區、甘肅礦區在酒泉職業技術學院。
4.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高考準考證、高考成績單、身份證、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5.根據有關規定,考生參加面試的有關費用由考生自理。
6.面試基本合格的考生,由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
(三)錄取
1.報考我院的考生,安排在大專批次投檔錄取。
2.我院在考生面試、政審均合格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3.女生不超過15%。
五、學生管理和待遇
1.學生入學后,統一著人民警察服裝,實行警務化管理。學院對學生實行獎學金、特困生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制度。
2.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者準予畢業,發給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3.學生畢業后參加省內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試,經考試、考核合格者錄用為人民警察;也可參加其它行政、事業單位錄用考試或面向社會自主擇業。
六、收費標準
按甘肅省物價局甘價費[1999]179號和甘價費[2003]27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學費每生每年4500元,公寓住宿費男生住四人間,每生每年1100元,女生住六人間,每生每年900元。
七、說明
凡報考我院的考生,請本人對照我院招生身體條件先進行自測,經自測合格后再填報我院志愿。
學院招生辦電話:(0931)8369205 8374927 8352084 8362225
傳真:(0931)8362225
郵編:7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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