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網帖反映甘肅徽縣七名婦女上訪反映貪污、挪用“5.12”大地震救災款的問題被毆打情況的說明
5月13日,鳳凰論壇上刊發“甘肅省七名舉報婦女遭黑社會脫衣毆打”的帖子后,省市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市、縣紀檢、公安、信訪等部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認真核查所反映的問題。5月29日,人民網甘肅頻道又刊發了《甘肅徽縣婦女進京反映“5.12”重建問題被毆》一文,并發布了一張七名上訪婦女的合影照片,現根據調查情況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網帖關于“7名婦女進京反映徽縣貪污、挪用‘5.12’大地震救災款”問題的調查情況。
經核實,網帖上反映的七名上訪婦女分別是徽縣城關鎮周海紅、王彩紅、張小麗、楊喜琴、田桂紅、劉秀華和泥陽鎮劉喜玲,其中劉喜玲反映的是涉法涉訴問題,其他六名婦女反映的是拆遷補償問題,這七名婦女沒有一人反映貪污挪用“5.12”地震救災款的問題。同時,與七名婦女同車返回徽縣的上訪人員還有李建群、李勇(系父子關系)和段軍平三人,均為男性。其中李建群、李勇反映的是李濤(李建群次子、李勇弟弟)的工作安排問題。段軍平反映的是要求將自己列為災后重建戶,享受2萬元重建補助款的問題。目前,徽縣 “5.12”地震農村住房災后重建已總體完成,經省審計廳跟蹤審計,認為徽縣農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管理規范,符合國家和省上有關管理辦法。這10名上訪人員的訴求及辦理情況如下:
1、段軍平上訪問題的辦理情況。段軍平稱,他家的房子在“5.12”地震中受災嚴重,要求將自己列為重建戶,享受20000元的重建補助。經核查,段軍平所在的徽縣銀杏鄉硤門村共有124戶農戶,“5.12”地震后經村民會議評議,縣、鄉、村三級核查,該村確定了17戶重建戶,107戶維修戶,并進行了張榜公布,其中段軍平為維修戶,領取維修款3000元,另外領取一家三口3個月的生活補助金2700元,面粉270斤。段軍平在地震發生后,夫妻二人在上海打工,電話委托其四叔段志武(該村村民)負責房屋維修。據段志武介紹:“我找小工對段軍平房子進行了維修,花去1000元,還剩了2000元暫由我保管。后來,段軍平回家后向我要這2000元,我就給了段軍平(有同村段自強等人作證)”。此前,段軍平從來沒有向省、市、縣有關部門反映過災后重建問題。
2、劉喜玲上訪問題的辦理情況。劉喜玲稱,其丈夫被派出所民警打死,要求討回公道。經核查,2008年8月6日,劉喜玲因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問題與社長郭建軍發生口角,雙方互有撕扯。8月10日,雙方再次打架,徽縣公安局泥陽派出所出警制止,劉喜玲將民警撕扯抓傷,其丈夫王福生在派出所辦公室內居住四天,致使派出所無法正常辦公,泥陽派出所對王福生給予了治安警告處罰。9月26日,王福生到縣公安局要求處理雙方打架之事,并躺在公安局大門口過道處,致使公安局和辦事群眾的車輛無法正常出入,經公安局工作人員多次勸阻無效后,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王福生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王福生回家3個月后,于2009年1月11日因病醫治無效在家中死亡。為此,劉喜玲多次到縣委、政府上訪,聲稱其夫因拘留致死,要求處理責任人并給予死亡賠償。經縣公安局調查,王福生在案發前患有擴張型心肌病、心律異常、頻發室早、肺部感染、左室肥厚勞損、房內阻滯等疾病。2009年3月,公安局以徽公信復字〔2009〕2號函給劉喜玲做了書面答復:辦案民警對案件處置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王福生屬因病死亡。劉喜玲對此答復不服,繼續到縣委、政府纏訪、鬧訪,縣公安局對王福生死亡原因報請隴南市公安局進行復查,且劉喜玲本人也向市公安局提請復查,經過復查,隴南市公安局于2010年10月答復劉喜玲,維持了徽縣公安局的結論。考慮到劉喜玲丈夫因病死亡,3個孩子尚未成年,家庭生活確有困難,2009年徽縣民政局為其解決了大病醫療救助經費3500元,泥陽鎮政府給其發放困難救助經費700元,將劉喜玲全家3人納入了農村低保,從2009年元月開始領取低保金。
3、周海紅等6人上訪問題的辦理情況。周海紅、王彩紅、張小麗、楊喜琴、田桂紅、劉秀華等6人要求提高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重新進行補償。經核查,2007年5月16日,徽縣人民政府制定下發了《徽縣城區三期拆遷實施方案》,決定對城關鎮先農村、北出口進行拆遷,涉及726戶居民及農戶。該《方案》對拆遷范圍、拆遷區域分類、拆遷補償、拆遷安置、拆遷管理、規劃建設等均作了詳細規定,并經隴南恒達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實地嚴格評估后,參照徽縣當時建筑市場造價,通過召開聽證會討論確定了房屋補償基準價。按照《方案》的規定,2007年5月16日,徽縣城區三期拆遷全面展開,共需動遷拆遷戶726戶,對已拆遷的房屋包括王彩紅等6戶在內的居民及農戶全部進行了貨幣補償和安置(貨幣安置、宅基地安置、安置樓安置)。同意拆除房屋的拆遷戶都與拆遷公司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并辦理了公證手續。現在,王彩紅等6人要求提高房屋拆遷補償標準重新進行補償,沒有政策依據。
4、李建群、李勇上訪問題的辦理情況。李建群,男,生于1934年7月2日,1949年10月—11月為國民黨三十八軍新兵,12月部隊起義后參加解放軍。1956年-1996年在徽縣工作,曾任徽縣縣委老干科科長,系退休干部。李勇系徽縣交通局職工。主要反映李濤(系李建群次子,李勇弟弟)被勞教屬公安機關執法不公,要求將李濤安排到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經核查,李建群次子李濤,原為縣政府招待所職工,曾因銷贓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2003年因復吸毒品被勞教三年。2004年7月以來,李建群、李勇父子二人多次赴京上訪。徽縣縣委、政府高度重視,由公安局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其反映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認為李濤因為復吸毒品被勞教符合有關法律規定。2004年9月,原地區公安處對此案進行了復查,并作出了書面答復,認為李建群、李勇反映問題失實。在上訪的同時,李建群多次找縣委、政府要求看在他為黨工作多年的份上,將長子調到行政事業單位工作。2004年底,李勇由礦業公司調到縣交通局工作。2008年,市委信訪工作組又深入到徽縣,對李建群、李勇上訪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認為公安機關對李濤復吸毒品勞教案件的辦理符合規定,但鑒于李建群家庭生活困難,決定給予5萬元的生活補助。現在,李建群、李勇要求將李濤安排到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無政策依據。
二、關于網帖反映上訪人員被毆打受傷的調查情況
據徽縣信訪局和公安局工作人員介紹, 4月28日晚,這10名上訪人員被送到徽縣后,都是自己走下車的,沒有發現有人員受傷的情況。4月29日上午9時,王彩紅、張小麗、楊喜琴、周海紅、田桂紅、劉秀華等6人又到徽縣政府和縣委上訪,并堵住了縣委大門,致使縣委車輛不能通行,經過很長時間的耐心勸解才回到信訪局辦公室,沒有發現身體受傷等異常情況。
5月29日,網上發布了一張七名上訪婦女的合影照片,其中一名婦女手拄雙拐,右小腿部纏有繃帶。現經調查證實,這名婦女名叫張小麗,系徽縣城關鎮先農村柳溝社人,經向本人核實:5月2日晚飯后,張小麗督促女兒寫作業,女兒不認真寫,在教訓女兒時,不慎滑倒,致右側腓骨遠端斜性骨折。另據同村村民反映,5月3日,看見劉新林背著張小麗,腳腕部纏有紗布,問其原因,劉新林回答:“張小麗讓女兒寫作業,女兒不認真寫,用腳踢女兒時不慎摔倒,腳腕骨折”。
三、關于網帖反映徽縣宣傳部周姓副部長不接電話的調查情況
經核實,目前徽縣縣委宣傳部領導班子中沒有姓周的副部長。
中共徽縣縣委宣傳部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