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加強組織工作服務和諧社會建設
中共蘭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劉為民
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也是對新時期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服從和服務于黨的中心工作,是組織工作的優良傳統和政治責任。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組織工作要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發揮優勢,主動作為,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以不斷增強構建和諧社會的活力為重點,加強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是黨的細胞,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組織基礎。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高質量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點做好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干部中發展黨員的工作,注意在生產和工作一線、高知識群體和青年中發展黨員,注重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不斷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進一步建立完善發展黨員公推制、公示制、票決制和責任追究制,以制度來規范發展黨員工作。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對各類黨員實施分類管理,探索對流動黨員、下崗職工黨員、農村無職黨員、離退休黨員等實施有效管理的辦法。探索建立正常的黨員退出機制,疏通黨員隊伍“出口”。以深化無職務黨員設崗定責活動為重點,不斷創新黨員活動載體,引導廣大黨員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
以不斷壯大構建和諧社會的力量為重點,加強各級各類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必須充分發揮人才這個“第一資源”的作用,最廣泛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各方面的創造活力。堅持以科學的人才觀為指導,按照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的要求,完善和落實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人才的培養、評價、選拔任用和激勵機制,盤活人才總量,提升人才素質,優化人才結構。緊緊圍繞和諧社會建設對人才的需求,切實搞好人才資源的開發、培訓、教育和使用。遵循人才資源開發規律,堅持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改革取向,打破體制障礙,疏通各類人才隊伍之間、不同單位和地方之間人才流動的渠道。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制定靈活的政策,促進人才的柔性流動。建立健全與業績密切相聯、鼓勵人才創新創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勵機制,做到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環境留人,依靠“人才洼地”托起“發展高地”。
以不斷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為重點,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和諧領導班子是關鍵。堅持人盡其才、揚長避短、用當其位的原則,大力培養選拔有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意識的優秀年輕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和黨外干部,實現個體素質與群體結構在年齡、專業、知識、素質和性格氣質等方面的優勢互補,切實增強班子整體功能。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完善黨委議事決策規則和程序,建立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增強領導班子的團結協調。進一步轉變領導作風,促進黨群干群關系的和諧。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高度重視和維護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群眾“最盼”上贏民心,在群眾“最急”上見真情,在群眾“最怨”上看作風。建立健全扶貧幫困機制,關心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以不斷增強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推動者和實施者。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作用;圍繞建設和諧相處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的作用;圍繞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作用;圍繞擴大黨組織覆蓋面,加強“兩新”組織的黨建工作,夯實工作基礎,規范黨員活動,發揮黨員作用。同時,還要不斷提升機關、學校、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整體水平。
以建立健全構建和諧社會的保障機制為重點,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著眼于增強黨的團結和活力,積極探索發展黨內民主和推進組織制度創新的途徑和方法。加強民主集中制教育,完善并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具體制度,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構建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的監督機制。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牞積極推進村民委員會和街道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工作。進一步完善城鄉基層政權、基層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制度牞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和村務公開,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努力實現廣大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