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省市場價格節節攀升,漲幅高出全國平均水平,省城蘭州物價更是高位運行,給人民群眾生活造成了較大影響。為遏制市場物價過快上漲,蘭州市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積極應對,力保物價總水平保持穩定。
多重因素推高物價
據統計,蘭州市CPI第一季度上漲強勁,第二季度呈現趨穩并下降態勢。
1-7月,全市CPI累計同比上漲6.0%。其中,1月受去年“翹尾”因素及元旦節日影響,市場物價高位運行,CPI同比上漲6.1%;2月受春節需求旺盛拉動,市場物價上揚,CPI同比上漲6.4%;3月受天氣及部分地區自然災害、商品供應減少等因素影響,價格仍高位運行,CPI同比上漲5.9%。進入4月以后,物價雖較上年同期有所上漲,但較今年前3個月漲幅均有所回落,4月CPI漲幅為5.4%,5月為5.0%。6月、7月,由于豬肉價格持續上漲,帶動食品價格上漲,物價漲幅有所反彈,CPI分別達到6.1%和7.1%。
據分析,推高物價上漲的因素主要有四個:一是受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上升、國內資源要素價格調整、農產品價格上升等輸入性價格因素影響,導致生產成本增加,進而又推動了物價上漲;二是蘭州1-6月食品類指數高達13.6%,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糧食、肉、蛋、鮮菜等商品價格上漲明顯,對CPI的影響程度高于全國;三是去年“翹尾”因素3個百分點的影響較重,導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四是2009年4月-2010年2月之間,全市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一直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前期基數低,后期逐步與全國接軌拉平、補漲明顯。
強化措施積極應對
針對今年的價格形勢,蘭州市委、市政府把穩定物價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部署,采取了強化責任落實、完善價格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保證種植規模、暢通流通體系、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加大價格調節基金征收力度、建立物價補貼聯動機制、嚴格各項收費政策、及時化解價格矛盾、落實房價調控政策等十項措施積極應對。
為了確保措施落實到位,蘭州市成立了市場價格調控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和價格調控部門聯席會議,把價格調控納入了管理目標,由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市級相關部門簽訂了目標責任書,明確要求對價格控管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第一責任人實行約談和問責。同時,還進一步完善了價格信息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及時跟蹤居民生產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的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實行價格監測日報制度,對糧油、肉、蛋、禽、菜、奶等生活必需品進行重點監測,強化政府調控能力,并及時公布市場價格信息,穩定社會預期。
在商品供應上,蘭州市注重加強糧食、蔬菜、畜牧養殖產品生產,促進價格穩定;注重落實新型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通過加快推進市場建設、產銷對接、農超對接等形式,保證市場供應,減少流通環節,降低商品價格。同時,對食品超市、集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日常巡查,嚴厲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目前,全市已查處價格違法案件101件,查處價格違法金額1355.02萬元。從9月7日開始,針對超市菜價過高問題,又對全市8個超市的蔬菜和鮮肉進行了價格干預,確定了重點監管品種和價格。
蘭州市還通過加大價格調節基金征收力度、對低收入群體進行臨時物價補貼、嚴格控制政府提價項目等措施,增強價格調控的經濟手段。截至目前,全市已征收價格調節基金840萬元,其中動用380萬元對低收入群體進行了補貼,累計發放臨時物價補貼3780萬元,清理了省上取消的3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一部分降低收費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否決了餐廚垃圾收費和污水處理費提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