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印發《蘭州新區建設指導意見》
到2015年新區城市框架及相關配套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齊全產業集聚的現代化產業新區
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張鶴)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按照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蘭州新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于8月31日正式印發了《蘭州新區建設指導意見》。
《意見》描繪了未來蘭州新區的發展藍圖:到2015年,新區城市框架及相關配套服務體系基本建成,交通及市政設施相對完善,生態環境顯著改善,具備較強的集聚效應和要素資源吸納能力,產業集聚發展,初步探索形成以城帶鄉和欠發達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的新模式;到2020年,基本建成特色鮮明、功能齊全、產業集聚、服務配套、人居環境良好的現代化產業新區。
《意見》確定了蘭州新區的范圍。蘭州新區位于蘭州市北部,處于蘭州市和白銀市接合部的秦王川盆地,涉及永登縣中川、秦川、上川、樹屏和皋蘭縣西岔、水阜6個鄉鎮,距蘭州市主城區38.5公里,距白銀市區79公里。根據自然地理特點、產業發展基礎及未來發展定位,蘭州新區在空間上分為現代農業建設示范區、生態保護與林業建設示范區和核心發展區,F代農業建設示范區,重點發展現代農業和特色農產品加工業。生態保護與林業建設示范區,主要利用荒山丘陵、依托現有濕地和引大入秦工程開展生態保護與建設,構筑新區北部生態屏障,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核心發展區,主要集聚產業和人口,重點布局發展石化化工、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現代物流等產業,建設集行政、商住、教育、文化和其他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綜合功能區。根據蘭州新區資源和生產要素稟賦、區位條件以及新區在甘肅省乃至西北地區發展中所承擔的功能,新區重點發展方向為:著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著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著力推進城鄉統籌發展、著力深化改革開放。
《意見》還進一步闡明了關于蘭州新區的扶持政策。一是支持體制機制創新。允許和支持蘭州新區在行政管理體制、涉外經濟體制、社會管理體制、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方面先行先試,為推動蘭州新區建設提供體制動力和保障;二是實施差別化土地政策。蘭州新區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納入蘭州市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區范圍內的耕地占補平衡在全省范圍內統籌解決。在嚴格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鼓勵新區開發利用未利用土地,允許在土地開發整理和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試;三是加大基礎設施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支持力度。對蘭州新區調蓄水庫、供水、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優先安排和重點支持。對蘭州新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適當降低資本金比例要求。探索建立黃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加強黃河上游生態保護和修復。將蘭州新區北部防護林網和南部林業帶納入國家三北防護林建設體系,支持蘭州新區建設國家級濕地保護區;四是優先布局重大項目。國家在重大項目布局上給予蘭州新區重點支持,對蘭州老城區搬遷改造進入新區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政策扶持,對承接產業轉移項目和社會資本在蘭州新區建設的重大項目優先核準,支持蘭州新區產業發展;五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蘭州新區設立分支機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大對蘭州新區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方式。在符合相關監管要求和有效防范風險前提下,鼓勵蘭州新區以市場化運作方式建立健全各類投融資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