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長效機制 打造“頭雁”工程
——天水市麥積區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
的實踐與思考
中共天水市麥積區委副書記 馬兆讓
近年來,天水市麥積區堅持實施“頭雁工程”,按照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要求,著力在六個方面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全面提升了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水平。
注重加強教育培養人。一是加強信念和宗旨教育。堅持每年對村黨支部書記進行輪訓,使他們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克服不想當干部、不愿當干部、不敢當干部以及當村干部“沒位子、沒面子、沒票子”的思想,真心實意地為村民辦實事、辦好事。二是加強實用技術培訓。加強村黨支部書記致富技能培訓,組織村黨支部書記外出學習考察,開闊眼界,使他們由單純事務型、管理型的干部變成業務型、技術型的多面手,成為科技致富的帶頭人。三是加強村黨支部書記法律法規教育。讓村干部學法、懂法、用法,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
引進競爭機制選拔人。在選人用人上要堅持標準。按照四中全會“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和“一好雙強”的要求,選用村黨支部書記應該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要能夠宣傳政策,影響和帶動一群人,是一個有影響的人;能夠伸張正義,為人正派,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能夠關心集體、關愛他人,是一個熱心人;能夠遵紀守法,遵守村規民約,是一個明白人;能夠帶頭學習,掌握實用技術,勤勞致富,是一個能干人。
在班子的選配上要吃透村情。對于黨員個人素質高、隊伍強的村,通過“選”的方式配備村班子;對于村主任工作能力強,為人正派,群眾基礎好的,按照“兩推一選”的辦法“推”,實行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一肩挑;對于黨員隊伍老化,人才斷層,后繼乏人的,下派機關干部“兼”,打破村界和身份界限“公選”,進一步加大競爭性選拔力度。
要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培養。通過黨員群眾推薦、民主評議、投票表決、社會公示、黨委審定等程序,按照一定比例建立了村黨支部書記后備隊伍,實行跟蹤培養、動態管理,為選優配強村班子儲備了優秀人才。
建立激勵保障機制留住人。一是解決干有所得的問題。制定出臺《麥積區村干部待遇激勵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建立村干部報酬正常增長機制,村干部報酬近三年來年均增長43.6%。二是解決老有所養的問題。為現任所有村干部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對連續任職20年以上且正常離任的村干部,每人每年發放一定的生活補助。三是解決干有前途的問題。選舉17名村黨支部書記擔任鄉鎮黨委委員,推選80名優秀村黨支部書記進入“兩代表兩委員”行列,12名優秀村黨支部書記成為鄉鎮公務員,其中4名成為鄉鎮領導干部。
創造寬松環境吸引人。一是把選派干部駐村蹲點制度化。農村黨支部自身解決問題的能力欠缺,要把派干部蹲點駐村加強教育、解決問題的活動制度化,借助外力提高村支部解決問題的能力。對農民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下大力氣加以解決。二是把為村干部排憂解難制度化。做村干部堅強的后盾,特別是對那些有家族勢力的村,要主動排查,堅決支持村干部開展工作。對那些因泄私憤對村干部打擊報復的,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嚴懲。三是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制度化。幫助村黨支部書記理清思路,選準突破口,調整產業結構,并在人、財、物等方面提供支持,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村黨支部書記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加強能力建設塑造人。村黨支部書記要熟悉和掌握黨的農村政策,提高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能力,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用政策推動工作;村黨支部書記必須增強市場意識,掌握市場規律,提高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組織和引導農民調整結構,加速農業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進程,帶領群眾脫貧致富;村黨支部書記一定要加強文化知識和實踐知識積累,提高為群眾提供滿意服務的能力,教育和引導農民以科學的方法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村黨支部書記有責任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不斷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村黨支部書記要及時了解農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情況,解決群眾的困難和問題,善于采取說服、教育、引導、示范的辦法,有針對性地做好農民群眾的思想工作,化解農村社會生活中的矛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強化監督機制約束人。一是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村黨支部書記圍繞五項職責,提出任期目標和年度計劃,與鄉鎮黨委簽訂責任書,并向黨員群眾作出承諾。二是實行績效考核機制。健全落實《村級班子及村干部績效考核辦法》,每半年組織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的,分別按120%、110%、100%和80%的比例發放績效工資,考核不稱職的不享受績效工資,并列入公選或改選范圍予以調整。三是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堅持落實《村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制度》、《下派干部管理辦法》和《村黨組織議事規則》,完善民主科學決策制度。制定實施《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促進規范辦事。建立不合格村黨支部書記調整制度,健全進出有序的村干部任用機制。四是完善民主決策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四議三雙”民主決策制度,對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決策時,按照黨支部提議、“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程序進行決策和實施,實行黨務公開、村務公開,黨員和群眾評議村“兩委”、村黨組織和群眾評議黨員,接受群眾監督,規范村黨支部書記決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