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切實保障效能風暴行動取得實效,日前,麥積區建立“五項制度”,明確56個作風效能監測點和監測員的工作職責,促使其積極發揮行政效能監測、跟蹤監督和信息反饋作用,確保了作風效能監測工作在全區范圍內有序展開。

一是電話隨訪制度。區效能風暴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專人對作風效能監測員進行電話隨訪,及時了解、準確掌握監測對象的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執法執紀等情況。
二是信息反饋制度。作風效能監測員每周至少報送一次監測信息,重點收集機關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辦事效率、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及檢查、收費、處罰和服務等有關情況。由區效能風暴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監測員反饋出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分類登記,以整改建議書的形式,通知被監測對象提出措施,定期整改。
三是定期走訪制度。區效能風暴行動督查組至少每月深入一次監測點,對監測員反饋的突出問題進行督查走訪,查看具體措施的制定情況,整改進度以及收到的效果。同時根據情況組織問卷調查和群眾評議。
四是投訴追究制度。對監測點和監測員反映的問題,區效能風暴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照“查清事實、分清責任、解決問題、規范行為”的原則,及時調查處理,對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定、損害發展環境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同時,有針對性地選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五是考核評先制度。年底由區效能風暴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監測點、監測員履職情況進行總結,對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取消評先選優和監測點、監測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