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五不準” 落實“四公開”
秦安抗震救災物資“陽光發放”

(配圖:天水在線)
5月31日,在秦安縣千戶鄉政府大院內設置的抗震救災物資發放點上,前來領取救災款物的群眾絡繹不絕。新莊村受災戶鄭遂世領到鄉上發放的1000元救災款和面粉、清油、棉衣等救災物資時,黝黑的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由衷地稱贊鄉村這次發放救災款物及時、公平、公正、透明,群眾很滿意。

抗震救災工作開展以來,秦安縣為了真正安排好受災群眾生活,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縣委、縣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以保證救災物資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在5月16日召開的全縣抗震救災工作緊急會議上,縣委書記陳天雄“約法三章”:救災款物發放要加強監管,嚴格程序,堅持“五不準”,即不準優親厚友、不準中飽私囊、不準截留克扣、不準擠占挪用、不準違規發放;落實“四公開”,即救濟對象公開、救濟標準公開、救濟數量公開、救濟金額公開。5月17日,縣紀委、監察局、財政局、民政局、審計局聯合發出《關于加強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的緊急通知》,組織成立了抗震救災物資監督領導小組。5月18日,縣民政局相繼發出了《關于對捐助物資實施“四公開、一監督”發放的緊急通知》。5月31日,縣紀委、縣監察局再次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抗震救災物資管理使用的緊急通知》,并從有關部門抽調16名干部組成4個督查組,深入17個鄉鎮對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的撥付、分配、發放、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秦安縣根據《天水市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辦法》的具體要求,嚴格按照村民申請、鄉村干部摸底登記、村民代表評議、張榜公示、村委會審核、鄉鎮政府審批上報、縣民政局審定的工作程序,積極規范地做好救災資金和物資的發放工作,真正做到了及時準確、專款專用、公開透明。截止6月1日,該縣連續四次共下撥抗震救災資金580萬元,下發彩條布、帳篷、棉衣、被褥、方便面、礦泉水、面粉、清油等各類救災物資11136件套,目前已全部發放到了受災群眾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