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下一遇到紅白喜事、開業喬遷或剪彩封頂,都是禮炮不斷,煙霧彌漫,既危險又污染空氣。同時,隨著城區燃放煙花爆竹之勢愈演愈烈,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也讓環衛工人不堪重負,致使各類矛盾糾紛層出不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害等事故時有發生,
為了減少城區環境噪聲和大氣污染,防止火災、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良好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秦安縣人民政府于2015年6月1日發出關于在城區禁限燃放煙花爆的通知,決定從8月1日開始,對城區燃放煙花爆竹進行禁止和限制管理。

在禁限區域內設立了警示牌,并與各賓館、飯店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書》。禁止在城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周圍100米以內,文物保護區、輸變電站、加油站、燃氣站附近100米以內,車站、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黨政軍機關附近100米以內及縣政府臨時規定的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限制在賓館、飯店周邊及居民小區內燃放升空類煙花爆竹,不得在限制區域的夜間22時至次日早6時燃放煙花爆竹;在禁止和限制燃放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夜間22時至次日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白天禁止燃放升空類煙花爆竹;重大慶典、開業慶典活動經公安機關備案批準后,可在指定時間、地點燃放規定范圍的煙花爆竹;賓館、酒店等場所承辦婚慶等活動時,要事先向主辦人提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可以在規定的容器內燃放少量鞭炮,禁止燃放升空類煙花爆竹;為尊重傳統習俗,春節期間除禁止燃放區域外可以在安全有序的原則下燃放煙花爆竹。
目前,多形式多渠道的廣泛宣傳和管理工作正在有序開展,這將為平安秦安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秦安縣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