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清水縣搶抓國家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的歷史機遇,分兩批爭取項目資金275萬元,地方配套及群眾自籌145萬元,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0處,徹底解決了9鄉l0村22.08戶1.05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
清水縣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作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成立了專門的縣鄉村工作機構,協調有關部門的工作關系,解決工作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具體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和物資調運等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征用、勞力組織和自籌資金的落實,嚴格履行技術、質量、服務“三包”責任制;認真落實政策,對其工程建設所需水泥和砂石料進行了全額補助,并對部分缺少勞力的建設戶由鄉村協調組織投勞建設,免費為他們安裝了供水設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建設戶的經濟負擔,彌補了地方配套資金的不足。據不完全統計,在兩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中,全縣廣大群眾累計投工投勞達4.5萬個,折合資金約140多萬元。至2006年,全縣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0處,完成總投資420萬元。據調查,通過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初步解決了該縣西部氟砷病區0.52萬人的飲水問題,使氟病區的改水率由人飲解困工程后的31.6%上升到48.5%;節省了取水工日,減少了當地群眾的大量無效勞力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