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清水縣民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市民政部門的具體指導下,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堅持以“十二五”規劃為統攬,以項目建設為支撐,夯實民政工作基礎。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作用,抓重點,攻難點,促規范,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會救助水平,加強社會事務管理,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大力推進民政公共服務職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全面落實。
(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不斷完善,民生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1.全面開展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按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精神,加強城鄉低保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農村低保年保障標準由去年的850元提高到1096元,平均補助水平由月人均65元提高到72元。為了全面落實提標工作,首先,按照省、市要求,在低保人數不變、保障類別不變的基礎上,制定了提標實施方案,召開宣傳培訓會議,全面開展提標工作。并組織18鄉鎮民政助理員集中到民政局逐戶填寫提標備案表,完善了縣、鄉、村三級低保檔案;其次,嚴格按照提標標準,合理確定分類補助水平。此次提標平均補助水平由月人均65元提高到72元,提高10%。提標后全縣12126戶、46369人農村低保對象,月發低保資金333.8萬元,月人均達到72元。城市低保的提標是在去年的基礎上提高10%,提標后縣低保標準由原來167元提高到184元。為確保提標工作的順利進行,主要做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開展城市低保對象收入調查工作,保證提標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從4月下旬開始以入戶調查和鄰里訪問為主,組織社區工作人員,對所有城市低保對象的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評估,深入低保對象家中看其家庭經濟狀況、家庭成員變化情況、家庭住房等情況,逐戶填寫《城市低保提標入戶調查表》。并在調查表上由本人對調查結果簽字認可,確保調查率達100%。二是準確計算提標補差金額。按照“分類別核定的家庭收入”做參照計算補差金額,對核實后的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先錄入微機,按保障標準套用公式進行統一計算,保證提標工作的準確無誤。同時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則,對一、二、三類保障對象在核定家庭月人均收入的基礎上按不同比例提高保障金額,進行重點保障,做到分類施保、按標施保,杜絕了人均提高10%現象的發生。三是對城市低保檔案進行整理。提標后,組織低保辦和社區工作人員按照入戶調查表逐戶填寫提標審批表。個人檔案按低保發放花名冊統一編號,按順序裝檔,做到規范化管理。通過這次提標,清水縣共有城鎮低保對象1836戶、4208人,月發低保資金80.2萬元(含物價補貼24.4萬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120.5元增加到132.6元。上半年共發放城市低保資金和一次性生活補貼554.3萬元。
2.積極開展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按照省、市安排,今年全面開展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啟動實施。一是及時召集各鄉鎮召開了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動員會議,全面安排部署了城鄉低保自查自糾工作。二是為全縣18鄉鎮260個村統一印制了城鄉低保會議記錄,制作了低保流程制度牌,統一了公示欄格式、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內容和困難群眾排序表,完善了評議、公示程序。三是印發宣傳資料2萬多份,做到城鄉低保對象每戶一份宣傳資料;并在清水手機報上編發手機短信,在電視上開設滾動字幕,制作宣傳專題片,刷寫固定標語等形式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活動。四是結合低保提標工作,編制了城鄉低保縣、鄉、村三級檔案目錄,整理完善了檔案資料。五是多次深入鄉鎮,進村入戶核查低保對象及資金發放到位情況,全面開展拉網式核查和清理整頓工作,做到“七自查、八規范”,有力促進了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
3.救災救濟工作扎實有效。一是及時查災救災,妥善安排災區群眾生活。每次災情發生后,都要組織人員深入受災鄉村查災、核災,及時上報災情,安撫受災群眾,穩定災民情緒,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妥善解決生產生活方面的困難。上半年,共下撥自然災害救濟資金136萬元,有效解決了受災群眾和春荒期間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二是根據《天水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修訂出臺了《清水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落實了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資金分級負擔責任制,規范了部門預案的銜接工作,健全完善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救災應急體系。三是啟動實施了防災減災避難場所和教育培訓基地建設。積極爭取省市項目資金380萬元,防災減災避難場所于今年1月份在充國廣場啟動實施,占地面積19880㎡,可安置5000多人應急避難,目前已完成投資200萬元,廣場主體工程正在建設,預計10月份投入使用。四是進行防災減災宣傳活動,結合今年“5.12”防災減災宣傳日,召開了全縣防災減災工作大會,集中一周時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并在各學校開展了地震救災實地演練。通過宣傳教育和實地演練,讓廣大干部群眾和學校師生掌握了有關災害知識、防災、減災、救災和自救知識,增強了公共安全意識,提高了應急處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4.城鄉醫療救助有序開展。今年以來,清水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根據市民政局(天民電〔2011〕1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金額,降低救助門檻,簡化救助程序,強化重點救助,著力為民解困。救助的起付醫療費用由原來的2000元降低到800元,救助最高金額由原來的2000元增加到3萬元。對患有重大疾病需長期門診就醫造成費用較高的也納入救助范圍;對未享受低保的城鄉低收入家庭、臨時救助對象、農村兩女戶、獨生子女領證戶、重災戶等困難群眾和因病造成家庭困難的“兩半戶”也進行救助。尤其是對新農合不能報銷、但因病造成家庭困難的和因天災人禍造成住院治療、由第三方承擔經濟責任的也納入救助范圍進行救助,形成全方位、廣覆蓋的救助體系。并打破以往的工作常規,對城鄉醫療救助資料隨收隨報,做到“一月一報”,使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今年上半年共發放農村醫療救助資金380.32萬元,救助1901人(次);發放城市醫療救助資金45.2萬元,救助131人(次)。
5.建立了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制度。今年以來,民政部門嚴格按照《清水縣城鄉居民臨時生活救助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救助范圍、救助標準、救助方式和資金發放辦法等細節性的問題,堅持以救急救難和家庭自救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分類救助,及時、適度、公開、公正,妥善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因突發性、臨時性造成家庭生活急需救助的困難問題。截止目前,共為824戶城鄉困難群眾發放臨時生活救助資金205萬元。

(二)深入開展雙擁創建活動,優撫安置政策全面落實
1.積極開展雙擁創建活動。今年,清水縣以爭創省級雙擁模范縣“六連冠”為目標,著眼于基層基礎性工作,廣泛深入地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活動及軍民共建活動,著力創新活動載體,不斷豐富創建內容,努力打造軍地構建和諧社會新平臺。并以軍地互辦實事為重點,突出“雙獻” 、“雙四好”、“六共”等軍民共建活動和工作特色,大力支持部隊建設,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積極為駐軍部隊送溫暖、獻愛心,為優撫對象辦實事、解難題。加強軍地在協調發展中的支持與合作,開創了雙擁保穩定、共建促發展的新局面。建成軍民共建點9個,共建文明社區2個,文明鄉鎮4個,文明行業6個,新農村2個,有力地促進了雙擁創建工作。在今年3月份通過省、市的考核驗收,得到充分肯定。
2.全面落實撫恤優待政策。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完善更新重點優撫對象數據庫和開展烈士墓摸底登記工作的要求,民政部門認真調查核實重點優撫對象和烈士的基本情況,收集有關信息數據,及時上報各類資料,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同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重點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準足額發放,今年上半年對全縣957名優撫對象發放優撫資金167萬元;對下崗的8名對越參戰人員落實了有關優惠政策,重新安排了公益性崗位再次就業。為849名居住在農村的定補對象每人按30元標準交納新農合醫保費2.5萬元。對身患重大疾病的優撫對象實施醫療救助制度,截止目前共發放醫療救助資金3.9萬元,有效解決他們治病難的問題。
3.積極安排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對去年底退伍接收的9名城鎮退役士兵,按照自謀職業、經濟補助的辦法進行全面安排,共發自謀職業補助金10.8萬元。并按照有關規定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在他們待安置期間每月足額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45元,保障他們基本生活需求。
(三)以敬老院建設為重點,社會福利事業有了新的發展
一是完成了縣中心敬老院、秦亭敬老院和金集敬老院的尾余工程,配齊配全了公共服務設施,增強服務功能,并積極組織動員五保老人入院集中供養,提高了集中供養率。今年又積極爭取省市的支持,新建草川、遠門、白駝三所敬老院,目前草川和遠門兩所敬老院主體工程已竣工,白駝敬老院已批復立項,在下半年動工建設,進一步增強了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基礎。二是加強了敬老院的管理。4月2日,組織全縣敬老院院長召開了會議,對敬老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臺了《清水縣農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從五保老人入院、院務管理、財務管理、服務水平及管理人員的招聘配備、工資待遇、工作職責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實行了管理人員工資與績效掛鉤,調動了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提高了服務水平。三是健全完善了五保供養檔案。民政部門對全縣五保老人的生活狀況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摸底,準確掌握基本情況,按照“本人申請、村委會調查、鄉鎮政府審核、縣民政部門審批”的工作程序,與鄉、村、組簽訂供養協議,對新增人員及時納入了五保供養。目前清水縣共有五保對象1576人,其中:集中供養98人、分散供養1478人,供養標準達到2046元/年,上半年共發放五保供養費161.23萬元。四是為農村五保戶辦理了農村合作醫療。今年統一為農村五保戶交納個人參合資金4.73萬元,并對五保戶在實行大病醫療全額救助的同時,對集中供養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年發放1000元的門診醫療費,上半年共發放門診醫療費9.8萬元,有效解決了農村五保戶看病難的問題。五是對高齡老年人進行了全面調查摸底,同時,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老年人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活動,及時辦理老年人優待證55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六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孤兒、先天性心臟病、白內障等患者的調查摸底工作,建立了孤殘兒童信息數據庫和孤兒檔案,為孤兒發放生活補助費26.2萬元。在蘭州大學第一醫院治療先天性心臟病19例。開展了“關愛女性健康、救助貧困家庭‘兩癌’患病婦女”活動,將全縣患有宮頸癌、乳腺癌的貧困家庭患者進行重點救助,切實解決她們的治病難問題。

(四)全面完成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基層民主政權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
圍繞“四個民主”的要求,全面開展了第七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和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于今年3月底全面完成了第七屆村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選舉產生了新一屆村委會委員,一批致富帶頭人進入了村“兩委”班子,村干部文化水平大幅提升,年齡普遍年輕化,人員結構更趨合理。并結合新農村建設和難點村治理工作,理順和加強了村委會下屬各組織建設,健全了村民議事和民主理財小組,完善了“村規民約”、“民主議事規則”及村委會工作目標和工作職責等。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民主管理的村民自治制度得到全面落實,村務公開工作成效明顯,村干部和廣大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識進一步提高。同時,廣泛開展村民自治和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增強服務職能,努力構建和諧社區、和諧村鎮,健全了基層民主政權建設體系。
(五)專項社會事務管理規范,服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一是民間組織健康發展。今年,按照市上的統一安排,指導社會組織全面開展了創先爭優活動,會同組織部建立完善了社團黨組織,進一步加強黨建工作;完成了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并積極扶持培育發展社會組織,新登記注冊民間組織5個,截至目前,全縣共有民間組織52個。
二是行政區劃地名管理進一步規范。今年,清水縣與寶雞市陳倉區開展了省界聯檢工作,按照已勘定的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附圖,對邊界線進行反復核對,達到圖表與實際情況相符。
三是婚姻登記規范運作。清水民政部門嚴格按照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全面開展執法大檢查和優質服務活動,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上半年共辦理結婚登記1350對,補辦結婚證50對,辦理離婚登記15對,登記率、登記合格率、檔案入檔率均為100%。無群眾投訴、無違法登記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