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流動食品小攤點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29日至30日,由清水縣食安辦牽頭,食藥監局、工商、建設、城管、公安等九部門30余人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城區流動食品小攤點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進行了專項整治。
擴大宣傳,營造輿論氛圍
針對城區流動食品小攤點經營戶食品安全意識差、守法經營觀念不強,縣食藥監局制定《清水縣城區流通食品攤販整治標準》、《清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健康證通知書》、《小食攤點(夜市)食品安全責任書》,采取上街串巷現場講解、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食品經營者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提升經營者守法意識。當日現場共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健康證通知書180份。

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全面開展清理整頓
縣食安辦在深入調查研究和摸清城區流動食品小攤點經營戶的基礎上,針對城區流動食品小攤點清理規范工作涉及面廣、且大多是下崗職工或進城農民及生活困難弱勢群體經營的現狀,提出了整治標準,按劃定區域經營,距離污染源25米以上,距離學校、幼兒園200米以外,要求從業人員必須按照“兩證一書”(攤位證、健康證和食品安全責任書)的要求亮證經營,實行“三統一”( 統一餐具洗消設施,并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飲具,統一穿戴工作服,統一“三防”設施),確保餐用具清潔衛生和食品安全。
據了解,清水縣從2014年4月開始至2014年10月結束,分集中整治階段、全面規范階段、鞏固提高階段三個階段開展城區流動食品小攤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著力加強流動食品攤販整治與規范管理,到2014年10月底城區食品小攤點持證經營率達100%,從業人員有效健康培訓證持有率達100%,流動食品攤販食品安全達到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統一管理,規范有序的目標。
本次專項整治以西關十字、金河城市廣場周邊、永清路、中山路十字、紅崖路、軒轅廣場、城區學校周邊區域為重點,全面整治規范流動食品攤販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重點解決各類小飲食攤點,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從業人員未辦理健康證、經營場所布局不合理、三防設施不健全、環境衛生臟亂差、餐飲具不消毒、原料進貨渠道不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占道經營、油煙污染及使用一次性筷子、塑料袋套碗、再生餐巾紙等問題,確保流動食品攤販食品安全達到布局合理、設施齊全、制度完善、環境整潔、安全保障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