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秦州區青年志愿者奉獻聯盟”
招募志愿者的公告
志愿服務,是一項崇高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城市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近年來,在共青團秦州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全區志愿者工作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積極投身扶貧幫困、敬老助殘、社區建設、便民服務、環境保護、搶險救災等志愿服務,志愿精神在秦州青年中得到了弘揚。
今年的3月5日是第12個中國青年志愿者服務日,為了更好的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全區范圍營造濃厚的志愿者服務氛圍,促進志愿者服務事業不斷提升,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不斷發展,秦州區青年志愿者服務總站決定組建“秦州區青年志愿者奉獻聯盟”,現面向社會公開招募熱衷于志愿服務事業的組織和個人,吸納更多的社會愛心人士及組織加入到志愿者服務隊伍中來,以服務青少年成長發展,關愛、救助農民工子女、特困青少年為宗旨,開展志愿服務,盡其所能,奉獻社會。
招募熱線:0938--8213481
電子郵箱:gqtqzqw@163.com
聯 系 人:陳 辰 高翀霄
秦州區青年志愿者服務總站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秦州區青年志愿者奉獻聯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聯盟由熱衷參與志愿服務并關注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組織和個人自愿組成。
第二條:本聯盟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為弱勢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自愿、無償的服務。
第三條:本聯盟聯隸屬秦州區青年志愿者工作總站,接受社會大眾的廣泛監督。
第二章 宗 旨
第四條:本聯盟以志愿服務弱勢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為宗旨。為特困學生、農民工子女、城鎮困難職工子女等困難青少年提供助學、法律援助、心理輔導、結對救助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
第三章 職 責
第五條:招募、登記、管理志愿者組織或個人;組織實施志愿服務活動;建立志愿服務檔案,制定聯盟服務評價制度。
第六條:對提出申請需要救助的弱勢青少年,進行審核并及時給予答復。
第七條:及時公布與志愿活動有關的信息。
第八條:根據弱勢青少年的成長需求,修改、完善管理辦法。
第九條:商定聯盟的負責人。
第四章 志愿者組織或個人的權利、義務
第十條:志愿者組織或個人權利:
(一)獲得志愿服務的信息;
(二)對志愿活動提出批評和建議;
(三)志愿者組織或個人內部成員需要幫助的享有優先權。
第十一條:志愿者組織或個人義務:
(一)本聯盟志愿者組織或個人應遵守聯盟的管理;
(二)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并完成志愿服務活動,中途不能完成志愿服務的可向聯盟提出說明;
(三)維護聯盟的形象和聲譽,不得向受幫助的青少年或家長收取報酬;
(四)尊重受助青少年的隱私和秘密,為了工作需要將受助人的基本情況面向社會公布時,必須征得本人同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侵占、私分、挪用志愿服務物資,利用聯盟的名義進行非法活動、盈利活動、違背社會公德以及與志愿服務無關的活動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11年3月5日聯盟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