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重新劃定
保護區清理工作將于年底前結束
【本報訊】(記者李雅春)我市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重新劃定,同時啟動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清理工作將于今年年底前結束。這是記者從市政府近日頒布的《關于我市城區東西部水源地保護區范圍調整的意見》中了解到的。
為了有效地保護飲用水安全,讓群眾飲用放心水,市環保局按照國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抽調專門人員匯同相關專家深入我市城區水源地進行調查研究論證后,對全市城區水源地保護區范圍進行了調整。據了解,這次劃定的東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在麥積區境內約為19.7平方公里,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面積分別為5.7平方公里、6.6平方公里和7.4平方公里。
西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范圍在秦州區境內約為18.9平方公里,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的面積分別為7、7.9和2.2平方公里。按規定,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劃定水源的一級保護區范圍內建設與取水無關的設施,已開工建設和已建成的,將分別由秦州區和麥積區政府按規定進行清理整頓,必須在11月中旬前限期搬遷和拆除。同時,對一級保護區內的挖砂采石場將進行關閉和以無害化的方式回填滲坑;清運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的所有生活垃圾,杜絕生活垃圾亂倒亂堆的現象。在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禁止設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易溶有毒、有害廢棄物的堆放場地,加強對二級保護區范圍內及其周邊地區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生產廢水達標排放,并嚴禁向二級保護區及其渭河、穎川河、藉河河道排放生產廢水,對現有的排污口進行綜合整治,在12月中旬前,完成排污管網鋪設工作,將廢水排出二級保護區。
市政府在《意見》中提出,在水源保護區,凡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建設項目,任何單位不得批準建設。同時落實好排污申報登記制度,并加強對水源區保護的宣傳工作,提高群眾自覺維護水源地環境安全、保護水資源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