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晚報記者移紅霞】10月10日,記者從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會議上獲悉,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全市事業單位啟動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制,這是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
我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涉及全市4800多個事業單位和7萬多人的切身利益,省上要求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這項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情況復雜、操作難度大。因此,在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全面開展前,我市采取先行試點,穩慎推進的措施。具體而言,市直部門確定2-3個具有代表性的事業單位,各縣區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確定3-5個事業單位現行試點。試點工作在1個月內全部完成,總結經驗后,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
根據政策規定,政府人事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將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組織崗位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認定。對符合政策規定,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的,根據所聘崗位確定崗位工資待遇。
據悉,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在按照國家規定完成崗位設置和聘用之前,專業技術人員暫時按照所聘職務對應崗位的最低等級套改崗位工資,待完成規范的崗位設置并經核準后,再按確定的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也就是說,事業單位在沒有被認定完成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前,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只能套到對應工資的最低標準等級。
人事部有關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要確保事業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等級的崗位!蓖瓿墒状螎徫辉O置管理實施工作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取得崗位就必須競聘,取得高一等級崗位要競聘,續聘現有崗位要競聘,現崗位落聘取得低一等級崗位也要和低一等級崗位的人一起競聘,即使構不成競爭的單一崗位也要按照競聘上崗的方式進行。
對于落聘人員,總的原則是,優先在本單位安置,技術性較強崗位的落聘人員,可以安置在一般崗位或者工勤崗位;本單位安置有困難的,由單位主管部門在其它直屬單位調劑安置;也可以通過轉崗培訓的方式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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