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郭玉紅)一套教輔材料,書商打折供貨,學生卻是全價購買。不僅學校能從中獲利,對此事有決定權的校長還能額外再拿到一筆不菲的回扣款。此事被舉報后,天水市秦州區(qū)大門學區(qū)校長兼中心小學校長錢某主動交代罪行,天水市秦州區(qū)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從輕量刑而免予刑事處罰。
2011年12月,天水市秦州區(qū)人民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電話稱,書商田某在經營教輔資料過程中行賄。隨后偵查機關便逐一對轄區(qū)內多名小學校長進行電話傳喚。時任秦州區(qū)大門學區(qū)校長兼中心小學校長的錢某在被問詢“有無經濟問題”時,對自己收取教輔材料供應商回扣款的事實如實交代。后經查證,2010年9月及2011年3月,田某兩次向錢某推銷教輔資料,學校從中獲利3萬余元,錢某則拿到了近2萬元的回扣。
錢某涉嫌受賄罪被公訴后,秦州區(qū)法院認定其為自動投案并構成自首,且犯罪較輕,對其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