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交警支隊部署校車
和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月19日上午,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緊急會議,安排部署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長楊金生主持會議并講話,支隊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直屬大隊及兩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班子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了市委、市政府領導針對各縣區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漏洞所做的批示精神,通報了前一階段市公安局督導檢查及群眾反映相關情況,分析了當前全市校車未核發校車標牌未取得校車許可提供校車服務,注冊登記工作不完善,非法營運“黑校車”不同程度存在等突出問題,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議要求,各縣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一要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通行的規定,結合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扎實組織開展“護衛天使行動”,科學安排部署警力,通過“交警護學崗”和臨時執勤崗,加強對轄區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特別在早、中、晚高峰時段增派專門警力,加強交通疏導和安全管控,護送學生安全通行。二要對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嚴格依法扣留車輛,并從嚴處罰。三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違法拉運學生車輛的打擊處罰力度,堅決取締“黑校車”搭載學生的行為。四要深入轄區中小學校,主動給校車所有人發送告知書,督促其及時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校車標牌。五要建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甘肅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盡快受理并審核車主或車輛所有人提交的校車使用許可及校車標牌申請,依法規范校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