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開展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封存賬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19年3月2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令第71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及風險隱患排查的通知》(建辦金函〔2018〕284號)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電子稽查工作的通知》(建辦金函〔2019〕297號)等文件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繳存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管理,確保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安全,并達到一人一戶要求,經研究對全市繳存職工個人封存賬戶進行全面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賬戶清理范圍
本次公示清理賬戶為在本市住房公積金時限至2018年1月1日之前的長期斷繳的歷史封存賬戶,不包括因住房公積金貸款凍結、單位欠繳、離崗創業和其他原因暫不得注銷的賬戶。
二、歷史封存賬戶清理辦法
1.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因離、退休或解除勞動關系封存滿六個月以上的,請各繳存單位及時通知職工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和提取材料辦理銷戶提取。
2.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因繳存職工死亡封存的,請各繳存單位及時通知職工家屬,協助其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規定辦理提取銷戶。
3.繳存單位長期停繳住房公積金的,在我中心催繳后,限定期限內仍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規定辦理。
4.辦理提取業務時因繳存職工在中心留存個人信息不準確,無法確定職工本人與公積金賬戶關系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確認無誤后辦理銷戶提取。
5.因工作調動住房公積金從本地轉移至異地繳存的,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6.因繳存職工和繳存單位對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部分有異議的,應在勞動仲裁后,按照仲裁結果補齊欠繳部分后辦理銷戶提取。
三、提取要件
1.辦理提取時,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卡原件;
2.辦理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離休證、退休證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免提供;
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解除勞動、人事關系證明。
4.死亡提取需提供
(1)職工死亡提取
應提供:《居民醫學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戶口注銷頁任意一項均可。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法律關系證明文件。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應在單位介紹信中注明經辦人身份;如夫妻離異,一方去世,其公積金繼承人為子女時,須持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住房公積金的委托書(公證部門出具)未成年子女則由其監護人前來辦理提取業務。
(2)被宣告死亡提取
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因死亡注銷戶口的證明。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承人與被繼承人法律關系證明文件。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應在單位介紹信中注明經辦人身份;如夫妻離異,一方去世,其公積金繼承人為子女時,須持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住房公積金的委托書(公證部門出具)未成年子女則由其監護人前來辦理提取業務。
5.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需提供具體載明該職工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以及繳存銀行的銀行卡號,注明轉出職工姓名、身份證號、轉出單位的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轉出個人公積金賬號。
6.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
四、公示時間
本次公示期限為30天。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我中心各管理部聯系。
聯系地址及聯系電話:
秦州管理部—天水市秦州區新華路房產大廈三樓
電話:0938—8211197
麥積管理部—天水市麥積區埠南路4號濱河廣場二樓
電話:0938—6819562
秦安管理部—天水市秦安縣重邦尚城小區12號樓1號
電話:0938—6868159
甘谷管理部—天水市甘谷縣南濱河路中段頤年新居
電話:0938—6869063
武山管理部—天水市武山縣城關鎮南濱河路寧遠新城
電話:0938—6865306
清水管理部—天水市清水縣軒轅大道清河灣商貿城
電話:0938—8874687
張川管理部—天水市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行政廣場東側
電話:0938—4988868
住房公積金中心網址:
http://gjj.tianshui.gov.cn
天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封存賬戶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