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10年在釣魚島附近海域發生的中國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之間的“撞船事件”,日本海上保安廳12日向沖繩縣那霸市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中方船長賠償日本船只修理費等共計1429萬日元(約合14萬美元)。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2日表示,日方對中國漁民漁船的扣押、調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舉措都是非法和無效的,中方要求日方就這一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賠償。
是日方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事件
華春瑩說,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固有領土。2010年在釣魚島海域發生的“撞船事件”是日方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損害中國漁民正當權益的嚴重事件。
“對此中國外交部已發表聲明,表明嚴正立場,強調日方對中國漁民漁船的扣押、調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舉措都是非法和無效的,要求日方就這一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賠償。”華春瑩說。
“我們敦促日方停止挑釁,以實際行動承認和糾正錯誤!彼f。
日方要求中方船長賠償14萬美元
2010年9月7日,兩艘日本巡邏船在釣魚島黃尾嶼西北約12公里海域同一艘中國拖網漁船相撞。隨后,日方對中方漁船實施攔截,并非法扣留中國船長。
8日,日本海上保安廳非法抓扣了漁船船長詹其雄。24日,日本沖繩縣那霸地方檢察廳決定以“保留處分”形式放還了詹其雄。
2011年2月后,日方曾多次要求中方船長負擔修理費未果。
由于日本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3年,日方決定抓緊提起訴訟。今年2月12日,日本海上保安廳向沖繩縣那霸市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中方船長賠償日本船只修理費等共計1429萬日元(約合14萬美元)。
日本共同社說,如果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請求得到法院支持,將向中國政府提出強制執行。
綜合新華社、新華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