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記者從武威市有關部門獲悉,武威市紀委、市監察局對G30線連霍高速公路謝河中橋沉降事故調查后進行了通報,對涼州區水務系統的5名相關責任人分別予以行政撤職、行政降級和行政警告處分。
經事故聯合調查組調查:10月1日12時到18時,涼州區黃羊水管處黃羊水庫向下游泄水排沙,歷時6小時,向謝家河灘泄水43.2萬立方米。泄水流經G30線連霍高速公路謝河中橋上游時蓄滿公路建設期間遺留的采砂坑,在邊沿薄弱處形成溢口,導致水流瞬間增大,且集中通過2號、3號橋孔,造成橋墩基礎裸露。水流到達橋的下游采砂坑時,形成堰塞體內大量積水回水,長時間滲透、侵蝕大橋橋基,造成2號和3號橋墩基礎下沉,橋墩柱、蓋梁、空心板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經甘肅省公路管理局組織專家檢查認定,謝河中橋已為危橋。
謝河中橋沉降后維修加固計劃工期為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0月31日。據介紹,此次事故導致G30線連霍高速公路謝河中橋上行線封閉時間長達14天,對道路交通造成巨大壓力;危橋重建估計明年10月完工,致使G30線連霍高速公路東西大動脈古永段長達13個月不能順利通行,據武威公路總段估算,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1700萬元。
聯合調查組調查認定,此次事故,系黃羊水管處對所管河道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別是黃羊水管處處長孫軍在沒有通過集體研究決定的情況下,擅自盲目決定泄水排沙,存在管理上的隨意性。在10月1日泄水排沙過程中,明知修建G30線連霍高速公路在河道遺留的采砂坑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水庫自1958年建成以來,只在1993年向行洪河道謝家河灘泄洪一次的情況下,既沒有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也沒有按照《水庫工程管理通則》的有關規定通知公路管理部門,致使發生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鑒于涼州區水務局作為區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對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等原因,組織部門給予黃羊水管處處長孫軍行政撤職處分;給予黃羊水管處副處長于禎行政撤職處分;給予黃羊水管處水政內保股股長李新國撤職處分;給予涼州區水務局局長汪開宏行政降級處分,調離水務系統;給予涼州區水務局副局長景澤年行政警告處分。另外,武威公路總段作為公路主管部門和謝河中橋建設施工單位,沒有對大橋兩側的采砂坑及時回填,致使采砂坑大量積水,造成橋墩基礎下沉。武威市紀委、市監察局已建議上級公路主管部門對其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