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名顯(1603~1653年),字潛伏,號心虞,秦州人。明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生于秦州城楊家樓。據《清史列傳》記載,楊名顯九世祖楊榮,小字八郎,江西九江人。明初隨鑾駕護衛封千戶侯,后被征調至秦,編伍于秦州衛。家居西關北巷,因其故居早先建有高大門樓,民間俗稱楊家樓,這條古巷為東西走向,以楊氏門樓命名為楊家樓巷,自明清至今一直稱楊家樓巷。其先祖一支早在明代時遷往城西鄭集寨南山之麓隱居。楊家樓為楊名顯及其親屬后裔住宅。
楊名顯系崇禎三年庚午科(1630年)舉人,授官四川汶上縣縣令,未及上任適值清軍入關,不久明朝滅亡。經人以“事清猶事明”之理勸說,楊名顯遂復出仕任,被清廷授任山西山陰縣令。在任期間,為官清廉,廉謹自勵,不事笞樸而吏畏民懷,因此當地百姓為其建立了一座生祠,予以祭祀。后被推薦,旋任清廷刑部江西司主事,繼任廣西司員外郎,浙江司郎中。任內奉旨巡按齊魯刑獄,多有平反。后升任廣東布政使。任上,仍以廉謹為本,絕饋贈,平物價,裁冗員,革濫支,減廄馬,清鹽政,停鈔法,蠲(juān)榷(què)稅,實施了一系列興利除弊的善政,尤其是廢除了擅加的所謂“火耗銀”之弊政,歲省民財數10萬金。順治十年(1653年)癸已秋,清朝政府欲將其升任兩廣總督,但因其重病,醫治無效卒于廣東官邸,時年51歲。
歿后,順治皇帝連發三道圣旨褒揚,追封通奉大夫,誥封其先祖、父母、妻室,命其長子楊延為直隸深州、祁州等處通判。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