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遇春(生卒年不詳),字曦先,清水縣上邽鄉李崖村韓家莊人。“為諸生時貧甚,然嗜與力學,聞有異書,走一二百里借折”。康熙二十三年甲子科(1684年)舉人。康熙三十九年庚辰科(1700年)進士。任翰林院庶吉士、編修、檢討職,后任山東淄川縣知縣至告老還鄉。
韓遇春擔任山東淄川知縣后,能體察民情,解災難于民,深受民眾贊譽。有一年,淄川縣久旱不雨,禾苗半枯。韓遇春心焦如焚,急令全縣抗旱。他頭戴斗笠身披褐襦,只身出現在地頭田野,同農民一起擔水澆田。人們知道他是縣官以后,無不感激零涕。時值酷暑,大家勸他休息,但他笑呵呵地說:“與民同樂,其樂無窮;與民同苦,樂在其中。大旱之年眼看父老鄉親要餓肚子,我身為父母官怎能坐視不理呢?”百姓熱淚盈眶,更加鼓起了抗災的勇氣,終于戰勝旱災,奪得了糧食。大旱之年老百姓能有飯吃,他們都稱頌韓遇春是“救民菩薩”。又一年夏天,淄川縣發生嚴重蝗蟲災害,韓遇春日夜督導民眾滅蝗救災,他親撰《祭蝗蟲文》,聲明大家齊心協力定能去除蝗患,果然穩定了災民,鼓舞了百姓抗災的斗志,使這次蝗患很快得以撲滅。此后每遇蝗災,淄川百姓就書寫“韓遇春到此,眾蟲遠避大吉”的小白旗插于田中。
韓遇春在淄川任職期間,治吏很嚴,社會風氣大振,陳規陋習一掃而光,社會安定,人民康樂。當時,淄川賭風盛行,他決意剎住這股歪風,遂發出布告,規定官民一律不得參與賭博,違者鞭打重罰,概不寬恕。為了殺一儆百,他深入民間明察暗訪,最終決定從官吏入手予以嚴治。他了解到有一吏員經常參與賭博,便故意讓他去辦一件緊急差事。這位吏員受遣后將公事擱在一邊,卻一頭扎進了賭場,以致延誤了期限。韓遇春在人贓俱獲后,令人將其捆綁游街,并免去了他的職務。同時他還嚴懲了幾個賭頭。此后,淄川的賭風便一下給剎住了。他告老回到故里時,兩袖清風,“并無長物”,一直自食其力,清貧淡泊,深受鄉閭和后人贊譽。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