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概(1792~1844年),字季平,清秦州北鄉王家莊人(今麥積區三陽川中灘鎮人)。因三陽川之西有伏羲畫卦臺,人稱羲川先生。王尚概幼年家境貧寒,但志存高遠,聰慧力學,“研經汲古,搜集漢唐人說經之書,所得甚博,持論觥觥,能自抒其所見,為文亦古勁不俗”。時人贊其持論標新領異,一衷于正。道光十七年(1837年)應鄉試,首試三藝。極得時為考官的皖江鴻儒陳世镕賞識,終因不用朱熹注解而名列副榜。兩年后錄遺對策,對孔子刪詩之說持反對意見,學使認為狂傲驚俗,不予舉薦。從此絕意科場,游學關中,潛心經術。王尚概學風嚴謹,每成一書,即虛心求教他人,不輕易付梓印行。雖然一生著述宏富,但存世的僅有《讀十三經管見草》和張澍作序的《大易貫解》《春秋貫解》。諸如《四書節解》《孝經儀禮輯》《詩書禮輯解》《犧經管見草》等已亡佚,僅見存目。清代陜甘學政戴蘭芬題匾“羲皇羽翼”,中華民國政府主席林森題匾“關隴耆儒”,為《清史稿》入編的天水兩位名人之一。
王汝翼(1879~1960年),字鷺洲,北道區中灘鄉(今麥積區中灘鎮)四合村王家莊人。出身耕讀世家,曾祖父王尚概,為隴上名儒。王汝翼幼年入私塾,后考中秀才,就讀于隴南書院,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入甘肅武備學堂,因文學成績考列超等,被保送甘肅文高等學堂,宣統二年(1910年)畢業。畢業后即在秦州隴南中學堂(后改為隴南初級師范學堂)任教。
民國元年(1912年)三月,黃鉞在秦州起義,成立甘肅臨時軍政府,時任隴南初級師范學堂校長的他熱情支持,建議軍政府向群眾宣傳起義的宗旨和目的,并帶學生上街演講,還回鄉約請鄰村青年到南河川、云山鎮(屬秦安縣)、遠門鎮、太白廟、金家集(上3地屬清水縣)等地集眾宣傳。同年參與組建國民黨天水縣黨部,并被選為甘肅省第一屆議會議員。其間力主革除舊弊,倡導建立新政,反對婦女纏足,提倡婦女識字。民國二年(1913年)參加省議會會議時,適逢上海發生國民黨領導人宋教仁被刺事件,他即在省議會提出“窮究主犯”議案,經議會通過,通電全國。
民國四年(1915年),袁世凱派親信到蘭州組織籌安會,鼓吹帝制,他極力反對。后因袁的親信勾結省署企圖逮捕他,他被迫出走新疆。他到新疆后,先在迪化(今烏魯木齊市)協助省署創辦新疆師范學校,任主任教員。數年間,使學校初具規模。后兼任省署教育廳科長。
民國十二年(1923年),改教從政,先后被派往輪臺、焉耆擔任縣知事。民國十七年(1928 年),又任塔城縣縣長。每到任,皆察訪民情,興農牧、修水利、辦學校,艱苦自勵,頗有清廉名聲。焉耆人呼為“王青天”。離任時,官民豎立牌坊以志其德。
民國十八年(1929年)六月,他以新疆教育考察團團長身份,繞道蘇聯抵南京,先任新疆教育駐京辦事處副處長,不久又任國民政府文官處參事,旋又被委兼任國民政府行政院新疆建設計劃委員會委員。民國二十年(1931年)五月,他曾作為新疆省教育界代表,參加在南京召開的國民議會。在任參事(后改稱參議)期間,對西北民間疾苦,多次上書言陳己見。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日本軍隊大舉侵華,他投入抗日救亡運動,參與籌辦中國紅十字會事宜。國民政府從南京撤退時,他奉命回甘肅宣傳抗戰。離南京時,目睹高官富賈紛紛攜帶金銀財寶出走之狀,他痛心涕泣,憤而舍棄全部藏書,只身回蘭。到蘭州后,被省政府聘為抗日動員委員會委員,兵役協進會常務理事,還一度任省禁煙委員會委員。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奉召赴重慶,仍任國民政府參議。次年再回蘭州,被委任為省銀行常務董事,直至蘭州解放。由于為人正直,不愿與國民黨當局同流合污,故在蘭州解放前夕,由地下黨組織編輯的《蘭州調查》中稱他為“甘肅知識界僅有之正派人”。
蘭州解放后,人民政府即邀他參加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并被選為蘭州市人民政府委員。后又任蘭州市土改委員會土改人民法庭委員,黃河鐵橋加固工程委員會委員,蘭州市政協副主席,省政協常委等職。1960年在蘭州病逝,終年82歲。中共蘭州市委,蘭州市人民委員會送的挽聯上書:“一生不滿舊污吏,臨終懷德共產黨!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