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記者從省紀委獲悉,白銀市日前通報了9起違反惠農政策損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分別是:會寧縣四房吳鄉政府滯留扶貧互助金等問題。2012年至2013年,會寧縣四房吳鄉將15萬元扶貧互助金未及時撥付,造成資金滯留;將危舊房改造項目資金低標準進行補助,節余10.6萬元用于農戶圍墻改造和粉刷;將12.54萬元百事基金“母親水窖·飲水安全”項目資金用于購買飲水機、洗滌盆等配件;38萬元整村推進修梯田項目未進行招投標。會寧縣紀委給予四房吳鄉黨委書記梁志前、鄉長萬世新黨內警告處分。
會寧縣甘溝驛鎮違規發放專項培訓資金問題。2013年4月,會寧縣甘溝驛鎮將2012年10萬元整鄉推進普通技能培訓項目資金在未實施的情況下,直接發放給已持有技能證件的167家農戶。在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后,甘溝驛鎮立即收回已發放的培訓資金,并重新組織了培訓。會寧縣紀委對甘溝驛鎮黨委書記柴秉隆、鎮長張棟、鎮紀委書記劉振盼進行了約談。
靖遠縣永新鄉政府惠農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和白條抵庫問題。2011年至2013年,靖遠縣永新鄉政府挪用整村推進項目培訓費0.6萬元用于支出宣傳牌等費用;并將5萬元的貸款貼息資金直接用現金支付給31戶農戶;鄉政府財務白條抵庫5.25萬元。靖遠縣紀委給予永新鄉黨委書記石生泉(永新鄉政府原鄉長)黨內警告處分;對鄉黨委原書記黨永業、鄉長曹榕進行誡勉談話;靖遠縣監察局責成永新鄉政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靖遠縣劉川鄉政府擠占專項資金問題。2012年至2013年,靖遠縣劉川鄉將全鄉65萬元危房改造資金用于臨街住戶墻體修整抹灰、粉刷等工作;將澇壩灣村土地整理項目植樹款等專項資金共計10.02萬元未入鄉政府基本賬戶,用于支付報銷資料打印、制造宣傳牌和楊虎城考察學習等費用。靖遠縣紀委給予劉川鄉黨委原書記楊虎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鄉長連總政黨內警告處分;并對鄉計生辦主任王耀平進行誡勉談話。靖遠縣監察局責成縣人社局對鄉干部白驥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景泰縣草窩灘鎮違規挪用專項資金問題。2012年,景泰縣草窩灘鎮將高效農田節水技術推廣項目9萬元購買地膜資金和3萬元機耕費,挪用于鎮政府辦公經費和該鎮陳槽村維修排堿渠。景泰縣監察局給予草窩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安方強行政警告處分,并將挪用的9萬元追回上繳國庫。
白銀區農牧局虛開發票挪用專項資金問題。2012年1月,白銀區農牧局挪用滅鼠專項資金虛開定購60套滅鼠防護服發票,在白銀百貨大樓購買60張面值500元的購物卡,作為過節福利分兩次發放給單位干部職工。白銀區紀委給予白銀區農牧局原局長梁國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白銀區王峴鎮雒家灘村套取村集體征地補償款問題。2012年至2013年,白銀區王峴鎮雒家灘村以“平整文化廣場人工費和機械費用”和“垃圾清運費”的名義,分兩次編制虛假花名冊套取村集體征地補償款共14.97萬元,用于支付“孝親敬老”表彰活動超支經費及各類培訓工作餐費。白銀區紀委給予王峴鎮雒家灘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有七、村委會原主任強科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村文書許來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白銀市平川區黃嶠鄉政府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和白條抵庫問題。2012年8月至2014年平川區黃嶠鄉政府共收取采砂罰沒款66.3萬余元,全部存于黃嶠鄉人民政府出納何龍處,并將應上繳財政賬戶的罰沒款坐收坐支,用于黃嶠鄉政府的接待費、辦公用品、福利等支出;同時,鄉政府賬務存在白條抵庫52.8萬元。平川區紀委監察局給予黃嶠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雷錫鍇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鄉農經財政服務中心主任張濤黨內警告處分,黃嶠鄉黨委給予鄉會計展之仁、出納何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平川區畜牧獸醫局專項資金監管不力和黃嶠鄉違規發放專項資金問題。2013年1月,平川區黃嶠鄉農業服務中心在發放能繁母豬專項補貼資金過程中,將3.1萬元能繁母豬補貼資金違規發放給養羊專業戶,平川區畜牧獸醫局對專項資金監管不到位,未確保專款專用。平川區監察局給予平川區畜牧獸醫局副局長張宗忠、黃嶠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張建昕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