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軍虎】“買房子還要辦理土地使用證?”近日,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部分市民對這個問題有些疑惑,他們認為購房只要辦理了房產證就萬事大吉啦!然而,依據相關政策,購房者只有辦理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才算真正取得了完整的房產產權。
天水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說,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所有權證》只能證明購房人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性并受法律保護,但不能證明房屋所有人對已購房屋土地使用的合法性。這位負責人同時說,如果居民沒有《土地使用證》,在發生土地權屬糾紛時,居民只能得到很少補償甚至得不到補償。另外,如果發生土地權屬糾紛,對于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的糾紛,由于沒有證明其土地使用合法性的證據,主管部門則不予調解。
天水市國土資源局相關人士在此提醒,預售、銷售商品房的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住戶因房屋買賣、饋贈、繼承、交換等發生土地使用轉移的,當事人應在交易后30日內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同時,已購商品房的住戶,近期內應盡快去相關部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對不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住戶,土地管理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要求其限期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書;、2、 《商品房銷售合同》;3、商品房購買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4、原房地產開發企業《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和房屋所在宗地樓房建筑總面積(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助提供);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