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關于政府工作報告和甘肅省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
2006年1月20日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陸浩省長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審查了《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會議認為,報告對“十五”時期和2005年工作的總結是實事求是的;“十一五”規劃綱要的指導思想、奮斗目標、工作重點、政策措施,符合甘肅實際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愿望。會議決定批準《政府工作報告》和《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
會議指出,“十一五”時期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省人民政府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和中共甘肅省委十屆九次全委會議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緊緊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機遇,緊密結合甘肅實際,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扎扎實實地做好2006年的各項工作,確保實施“十一五”規劃開局良好。
會議號召,全省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甘肅省委的領導下,振奮精神,扎實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實現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