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四次甘肅民政會上講話(摘要)
省委副書記省長徐守盛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同志們:在全省上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十一次全委會議精神,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省政府召開第十四次全省民政會議,貫徹落實第十二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圍繞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這一主題,總結“十五”以來民政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時期民政工作任務,這對于加快新時期我省民政事業發展,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十五”以來,我省民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民政部的關心指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情系民生、服務社會,開拓創新、加快發展,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社區建設、村民自治、社會行政事務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為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圍繞做好新時期的民政工作,我講三點意見。
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全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民政工作的重大意義。
民政工作是黨和國家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承擔著社會保障、社會建設、社會管理、社會公共服務領域大量的基礎性的工作,是各級政府最基本的職能,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進程中肩負著重大責任,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礎作用。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全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民政工作的重大意義。
我省是一個經濟欠發達省份,民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做好民政工作更有著特殊重要的意義。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省經濟社會有了長足發展,正在加快實現總體小康目標并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邁進。但是,由于我省地處內陸,自然條件差、經濟總量小、人均水平低,群眾困難面很大。由于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經濟社會發展“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十分突出,孤寡老人、孤兒、殘疾人以及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等社會弱勢群體、城鄉困難群體的生活保障和扶助服務體系亟需進一步健全。同時,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社會建設和管理的難度加大,許多“單位人”變為“社會人”,各種利益沖突和矛盾日益凸現,急需完善協調利益、化解矛盾的社會組織和管理服務機制。這對新時期民政工作賦予了新內涵、提出了新要求。可以說,隨著和諧社會建設的不斷深入,我省民政工作的任務將更加繁重,地位將更加重要,作用將更加突出。我們一定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深化對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使命感和責任感,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把民政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整體水平。
今后五年,是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要實現“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到2010年,全省生產總值達到3000億元、人均生產總值達到1萬元以上、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不斷增強、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城鄉居民生活質量普遍提高的奮斗目標,需要全省各地、各部門和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社會。高度關注民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實現全體人民安居樂業,是社會和諧的基本保證。我們要堅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發展抓項目,改革抓創新,和諧抓民生,保證抓黨建的總體工作思路,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始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始終以解決民生問題為抓手,把民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找準民政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健全五個體系,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整體水平。
(一)著眼于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是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項社會制度。經過多年的努力,我省的社會救助已從單項救助向制度化、體系化救助轉變,社會救助體系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但保障覆蓋面較窄,救助標準偏低,許多工作還不十分規范。因此,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以城鄉低保為基礎,五保供養、災害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城鄉醫療救助為重點,臨時救助、慈善捐贈和社會互助為補充,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和就業扶持相配套的城鄉綜合性社會救助體系,狠抓各項救助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切實把關系民生的問題解決好。
(二)著眼于提高災民救助水平,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我省多災頻發的省情,決定了做好災害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災民生產生活,始終是各級黨委、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全面貫徹“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經費分級負擔的要求,明確各級政府在救災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加大各級財政救災資金投入。要健全完善各級救災應急預案,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健全應急救助指揮體系,建立相關部門緊急救援聯動工作機制,切實提高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健全各級減災工作機構,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要及時做好災民生活救助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廣泛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和互助共濟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救災捐贈和經常化社會捐助機制。要全面落實救災經費專戶管理和救災款物規范化發放,加強監督檢查,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確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著眼于夯實和諧社會建設基礎,進一步完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建立新型城鄉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的有效對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城鄉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推進居委會直接選舉,完善居務公開、民主評議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逐步理順政府與社區居委會、社區居委會與其他社區組織的關系。要進一步健全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村務公開制度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努力擴大基層民主,切實保障農民群眾享有廣泛的民主政治權利。要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積極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健全農村公共服務體制,建設寬裕、文明、和諧的新型農村社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和穩定。
(四)著眼于增進軍政軍民團結,進一步完善擁軍優撫安置體系。我省是西北軍事防御戰略要地,軍事領導機關多、駐軍多,做好擁軍優撫安置工作意義重大。我們一定要從保障國防安全、促進社會安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的政治高度,進一步完善擁軍優撫安置體系,努力提高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工作水平。
(五)著眼于增強服務社會功能,進一步完善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體系。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各類老年福利設施,完善“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管理方式,積極建設以服務老年人為主的福利服務機構。要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積極培育發展各類社會慈善組織和志愿者服務組織,支持開展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慈善活動。要重點培育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公益慈善和基層服務類民間組織,規范和促進各類基金會和社會事業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到位、作用明顯的民間組織體系和法制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民間組織管理體制。要積極推進行政區劃體制創新,加快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進一步做好邊界管理工作,規范婚姻、收養登記,加強殯葬管理,提高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