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甘肅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關于〈甘肅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分組審議。該《規定(草案)》明確,我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對舉報非法鑒定胎兒性別違法行為的公民給予每例不低于2000元的獎勵。
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我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舉報獎勵資金。鼓勵公民舉報非法鑒定胎兒性別、選擇性別終止妊娠、違法銷售或者使用終止妊娠藥品等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對舉報者應當予以保密。對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每例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該草案還規定,違反規定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2000元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購置、使用超聲診斷儀和開展染色體檢測業務未向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楊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