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當前面臨的一項重要而又緊迫的戰略任務,也是“十二五”期間必須牢牢抓住的工作主線,科學理解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時代要求和重點內容,對于制定好甘肅省“十二五”發展規劃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優化產業結構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要內容。產業結構是指各產業的構成及產業之間的聯系和比例關系。甘肅省是一個典型的以能源原材料工業為主的欠發達省份,長期以來,工業的支柱產業主要是石化、有色、冶金等行業。2008年,甘肅省三次產業比例為14.6︰46.3︰39.1,石化、有色、電力、鋼鐵、機械和食品等6個行業完成工業增加值1135.17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的86.21%。由此可見,甘肅省產業結構比較單一,重化工業比重較大,是典型的“兩高一資”工業結構,經濟發展對資源特別是不可再生資源的依賴性極強。這種發展方式不轉變,最終將影響發展的可持續性。“十二五”時期,轉變發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就是,要在加快工業化進程中逐步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要圍繞構筑工業強省的產業新格局,在對傳統工業進行現代化改造提升的同時,大力培育新興特色優勢產業,加快發展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現代制藥、農產品加工、特色旅游、現代服務業產業,著力打造石油化工、鋼鐵有色新材料、可再生能源、先進裝備制造業、特色農產品加工等基地,優化存量結構,擴大優質增量,在產業升級的基礎上實現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高端化。
二、發展循環經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途徑。甘肅省是一個資源大省,比較優勢就是資源。比如位居全國第一的礦種有10個,前五位的礦種24個,前十位的礦種55個,鎳、銅、鉛、鋅等有色金屬礦產品位高、易選冶,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十分豐富。但是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比較粗放,精深加工能力弱,循環利用和產品附加值低,產業規模小、鏈條短、層次低、發展效益不高,部分企業和地區面臨的資源枯竭等問題相當突出。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應按照循環經濟的理念謀劃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把循環經濟的理念、模式和方法融入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之中,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之中,科學合理利用資源,依靠科技進步發展高附加值的深加工產業鏈,提高資源利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努力實現由資源開采的傳統模式向資源高效利用和綜合利用的循環經濟模式轉變。因此,發展循環經濟,節約利用自然資源,既是甘肅省情特點的必然要求,也是“十二五”時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三、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生動力。自主創新能力的培育與發展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核心支撐,是企業競爭優勢與經濟效益的源泉。長期以來,人才結構不合理、高素質人才缺乏、企業創新能力不足、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在國民生產總值中所占的比重偏低是制約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當前甘肅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面臨的核心難題!笆濉睍r期,要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貫穿到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推動經濟社會走上創新驅動、科學發展的軌道。要在傳統支柱產業和重點地區建立起循環經濟的技術發展模式,集中力量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問題。要抓住發展清潔能源的機遇,加大科技研發攻關力度,將新能源電池產業和其他高技術產業培育成甘肅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要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步伐,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提高科技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要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創新激勵環境,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人力資源支撐。因此,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培養科技創新人才是“十二五”時期甘肅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生動力。
四、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馬克思說過,消費創造出生產的動機。消費為生產創造出動力,不同的消費力帶來不同的消費需求,而不同的消費需求則產生不同的生產需求,從而創造出生產上的內在動機。可見,要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對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顯得尤為重要。2008年甘肅省居民消費占最終消費的比重為65.49%,居民消費中農村居民消費所占比例僅為34.71%。居民消費比重不高,尤其是農村居民消費能力不足是制約經濟發展的主要問題。擴大內需,特別是增加居民消費需求已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方面。審視未來甘肅的發展,要保持經濟的持續增長,就一定要調整需求結構,增強消費的貢獻。而消費水平的高低,最終取決于收入水平和對未來預期。刺激消費需求增長既要積極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又要使城鄉居民收入不斷增加。因此,“十二五”時期甘肅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是切實增強城鄉居民的消費能力,一方面要在城鎮加大對就業和再就業的支持力度,鼓勵發展第三產業,通過擴大就業增加總體收入。另一方面要挖掘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引導和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投入,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作者單位: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調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