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多個部門將共同落實進一步支持甘肅發展的政策措施
新華網北京10月21日電 (記者江國成) 據中國政府網21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多個部門和中石油集團將共同努力,落實不久前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分工方案》,為大力支持蘭(州)白(銀)核心經濟區率先發展,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財政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能源局、國資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將負責支持建設蘭(州)白(銀)都市經濟圈,積極推進蘭州新區、白銀工業集中區發展,做大做強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藥等主導產業,把蘭白經濟區建設成為西隴海蘭新經濟帶重要支點,西北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還將負責推動平(涼)慶(陽)、酒(泉)嘉(峪關)經濟區加快發展,加快隴東煤炭、油氣資源開發步伐,構建以平涼、慶陽為中心的傳統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區。加快酒泉、嘉峪關一體化進程,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及裝備制造產業,構建新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區。
全文約1萬字的《分工方案》還就下列8大類、62項重點任務作了明確分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消除發展瓶頸制約;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構建西北地區生態安全屏障;夯實農業發展基礎,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大扶貧開發力度,盡快改變貧困地區落后面貌;加快發展社會事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進能源基地建設,增強經濟發展后勁;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深化體制改革,提高對內對外開放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2010〕143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簡稱《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29號)精神,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對涉及本部門的工作抓緊制定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同一項工作涉及多個部門的,部門間要密切協作,牽頭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甘肅省人民政府要積極發揮主體作用,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銜接溝通。發展改革委要認真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按年度將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匯總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將對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十月十七日
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
社會發展若干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一、優化空間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一)大力支持蘭(州)白(銀)核心經濟區率先發展。建設蘭(州)白(銀)都市經濟圈,積極推進蘭州新區、白銀工業集中區發展,做大做強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藥等主導產業,把蘭白經濟區建設成為西隴海蘭新經濟帶重要支點,西北交通樞紐和物流中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財政部、科技部、環境保護部、能源局、國資委、中國石油(11.26,0.00,0.00%)天然氣集團公司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下同)
(二)著力推動平(涼)慶(陽)、酒(泉)嘉(峪關)經濟區加快發展。加快隴東煤炭、油氣資源開發步伐,構建以平涼、慶陽為中心的傳統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區。加快酒泉、嘉峪關一體化進程,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及裝備制造產業,構建新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能源局、國資委、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負責)
(三)全面促進區域功能組團協調發展。建設武威張掖河西走廊綠色經濟區,著力加強防沙治沙,大力發展新能源和生態農業。加大對“兩州兩市”扶貧攻堅區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力度。建設金昌、白銀等為重點的循環經濟區,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快天水區域中心城市建設,促進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扶貧辦、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消除發展瓶頸制約
(四)加快推進國家高速公路建設,盡快打通斷頭路,促進國家高速公路網絡形成。開工建設永登(徐家磨)至古浪、安西至星星峽(甘新界)等國家高速公路,積極開展雷家角至西峰、蘭州南繞城、營盤水至武威、臨洮至渭源、白疙瘩(甘蒙界)至明水(甘新界)、大石碑(甘陜界)至天水、蘭州至朗木寺、延安至天水至武都等高速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加大國省干線公路改造力度,建設敦煌至當金山口、岷縣至合作等二級公路,省內國道達到二級以上技術標準,所有縣城通二級以上公路。啟動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建設。加強旅游景區與干線公路的連接。加快推進蘭州、酒(泉)嘉(峪關)、天水、張掖、平涼等公路運輸樞紐及物流園區建設,提高農村客運站覆蓋率。(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負責)
(五)加快建設貫通東西、連接南北的鐵路大通道。積極推進蘭渝鐵路、西(安)平(涼)鐵路建設,新開工建設蘭新鐵路第二雙線,加快推進寶雞至蘭州客運專線、銀川至蘭州增建二線、蘭州至成都、干塘至武威、蘭州至張掖鐵路增建三四線、蘭州鐵路樞紐改造和蘭州集裝箱中心站建設。抓緊開展蘭州至合作、天水至哈達鋪、敦煌至格爾木、額濟納至哈密等項目前期工作,開展西寧至成都、平涼至慶陽鐵路論證工作。適時啟動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鐵道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
(六)加快蘭州機場改擴建,合理規劃建設蘭州國際航空港,開辟蘭州至日韓、港澳等國際和地區航線。改擴建敦煌、嘉峪關和慶陽機場,新建夏河、隴南、張掖、武威、金昌等機場,適時實施天水機場遷建工程,開展新建平涼機場前期論證工作。鼓勵在甘肅設立通用航空公司,建設通航起降點,提升航空應急救援能力。 (民航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海關總署、國土資源部、旅游局負責)
(七)加快引洮供水一期、鹽環定揚黃續建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設,抓緊實施引洮供水二期及受益區配套建設等重點工程,開展引哈濟黨、靖遠雙永供水等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全面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積極推動中小型水源建設。加快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灌區末級渠系配套。實施中小河流綜合治理,加強城鎮防洪體系建設和山洪災害防治。(水利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負責)
(八)加快城鎮道路、供水、供氣、供熱、垃圾和污水處理、再生水回用、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蘭州新區、白銀工業集中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重點城市發展熱電聯產。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和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高信息安全和應急保障能力。(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土資源部負責)
(九)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中央專項資金要加大對甘肅的投入力度。統籌考慮甘肅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中央投資補助。將部分符合條件的公益性項目國債轉貸資金逐步轉為撥款。中央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以及生態環境、社會事業、基層政權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免除縣(市)級和甘南、臨夏州州級配套資金。(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民航局、水利部、林業局、教育部、衛生部等有關部門負責)
三、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構建西北地區生態安全屏障
(十)啟動實施祁連山(18.28,0.32,1.78%)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研究建設祁連山生態補償試驗區,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加快推進退牧還草、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在重點生態脆弱區和重要生態區繼續穩步推進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科學實施人工增雨雪。逐步將祁連山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農牧民轉為生態管護人員,加快緩沖區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林業局、氣象局負責)
(十一)加快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流域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工程,啟動實施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態恢復項目。鞏固黑河流域綜合治理成果,保護天然濕地。加強敦煌水資源合理利用與生態保護,強化水資源管理,優化用水結構,恢復月牙泉和西湖濕地生態功能。積極實施三大內陸河流域鹽堿化及沙化治理工程,建設防風固沙大型綜合防護林體系。支持建設以河西地區為重點的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加強流域生態恢復技術體系的研發和推廣。(水利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林業局、科技部負責)
(十二)加快實施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進一步加大退牧還草、牧區水利、暖棚養殖、飼草料基地、草原鼠害防治和游牧民定居等綜合治理項目實施力度;研究建立甘南濕地自然保護區;支持白龍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政部、農業部、水利部、林業局、國土資源部、科技部負責)
(十三)推進黃土高原地區和隴南山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穩步實施黃土高原地區綜合治理規劃,推進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三北防護林、坡改梯和小流域壩系工程、黃河中上游生態修復以及渭河、涇河流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等重點生態項目。加大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防治力度,繼續實施長江上游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工程和小水電代燃料項目。統籌規劃,加快推進“兩江一水”(白龍江、白水江、西漢水)流域生態保護與建設。(水利部、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財政部、農業部、國土資源部、林業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