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記者盧吉平)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省失業保險工作會議上獲悉,為有效保障失業者的生活需求,我省對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進行了上調。
據悉,此次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現行的一類區每月430元、二類區每月400元、三類區每月370元、四類區每月345元,分別調整為一類區每月575元、二類區每月535元、三類區每月495元、四類區每月465元。同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向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門診醫療補助金,并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患病醫療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需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此項政策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開始執行,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更符合我省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