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就進一步改進省委常委會調查研究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堅持問題導向。緊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課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重大調研課題統一確定,每年年初由省委常委、省委辦公廳、省委政策研究室及市州、部門提出建議,經省委辦公廳篩選匯總,提交省委常委會審定,常委選擇確定的課題開展調研。常委結合分管工作開展的調研課題自定。
二、保證調研時間。常委每年調研時間不少于60天,承擔的重大調研課題時間要留足,自定的專題調研,統籌安排時間,防止走馬觀花。
三、創新調研方式。堅持蹲點搞調研,解剖麻雀,深入農村院落、居民社區、廠礦企業、學校醫院等基層一線,放下架子、撲下身子,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增強調研的深入性、真實性。對基層反映的突出問題,能解決的現場解決,暫時解決不了的帶回來協調有關方面努力解決,不具備解決條件的問題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在調研中要及時發現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要注重探索規律,提出有見地的建議,為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四、改進調研作風。不迎來送往,不事先踩點,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輕車簡從,在吃、住、行等方面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六項從嚴從簡”等規定,不影響基層正常工作,不給群眾增加負擔。
五、用好調研成果。常委每年至少完成2篇有分量、有價值的調研報告,把調研成果轉化為省委的決策和具體舉措。常委基層調研情況要向省委常委會作出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