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 (記者 呂寶林) 甘肅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深入實施“1236”扶貧攻堅行動的意見》,提出把58個片區縣作為主戰場,統籌17個插花縣區,瞄準最貧困的鄉村、最困難的群體、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舉全省之力深入實施“1236”行動,堅決打好扶貧攻堅這場硬仗。這是我省貧困地區群眾繼雙聯行動之后,獲得的又一重大政策利好。
貧困是我省最基本的省情。今年初,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我省時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省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努力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此后,省領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扶貧開發大調研,在此基礎上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進行了專題研討。此次《意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直接步驟,是省委常委會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和專題調研、專題研討的重要成果,也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大舉措。
《意見》提出,以持續增加貧困人口收入為核心任務,突出路、水、電、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堅持整區域推進與到村到戶相結合,堅持連片開發與重點推進相結合,堅持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增加財政投入與發揮市場作用、引入社會力量相結合,更加注重轉變發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強內生動力,更加注重金融支撐,更加注重創新體制機制,緊緊圍繞“一個核心”和“兩不愁、三保障”,全力實現“六大突破”,推動扶貧開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具體目標任務是,確保扶貧對象年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兩個百分點,到2016年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000元以上,到2020年達到12000元以上,進一步縮小與全國的收入差距;做到不愁吃、不愁穿;落實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三個保障;在基礎設施建設、富民產業培育、易地扶貧搬遷、金融資金支撐、公共服務保障和能力素質提升等六方面實現重大突破。
圍繞目標任務,《意見》明確了18項政策措施和6大保障機制。其中政策措施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培育富民主導產業、積極穩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加快推動公共文化工程、優先發展教育事業、提升醫療衛生和計生服務水平、強化科技支撐、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農村市場體系、重視生態環境建設、加強勞動力培訓和促進就業創業、深化對口幫扶和東西協作、健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整合方式、強化金融支持和保障、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和深入推進雙聯富民行動;保障機制是:組織領導機制、“逢提必下”機制、村干部優化和人才保障機制、建檔立卡和動態監測管理機制、“減貧摘帽”激勵機制、監督考核機制。
《意見》在扶貧開發的思路和方式上進行了拓展和創新。在財政資金使用方面,提出優先支持扶貧資金使用效果好的縣鄉村;以縣為主,建立統一的協調組織,運用市場機制,整合投向貧困地區的各類資金;允許按市場方式配置政府掌握的扶貧資源,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組建省扶貧開發投資公司,專項支持農村道路和安全飲水扶貧項目,力爭每年投入200億元左右;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貼息貸款競爭;創新扶貧項目實施機制,允許財政資金購買公共服務。
《意見》提出,堅持省里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市州協調推進、縣為責任主體、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體制;片區縣黨委政府應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貧開發上。建立“逢提必下”機制,對沒有基層工作經歷、50歲以下的機關干部,提拔前后都應安排到貧困縣、鄉、村至少鍛煉1年。建立“減貧摘帽”激勵機制,對于提前脫貧“摘帽”的片區縣、貧困鄉,原有扶持政策不變,投入力度不減,并給予獎勵;實行“摘帽”績效與政績考評掛鉤。
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于深入實施“1236”扶貧攻堅行動的意見
(2013年9月17日)
貧困是我省最基本的省情。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經過歷屆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的不懈努力,我省扶貧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全國相比,貧困人口數量大、貧困程度深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連片特困區域多、發展難度大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致貧因素較多、返貧壓力大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收入差距拉大、相對貧困凸顯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我省扶貧開發工作已到了啃硬骨頭的攻堅階段。今年初,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我省時對扶貧開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省要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努力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我省的特殊關懷,為我們加快扶貧開發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動力。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領導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精神上來,把扶貧開發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作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作為檢驗和考核干部政績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舉全省之力深入實施“1236”行動,堅決打好扶貧攻堅這場硬仗,譜寫中國夢的甘肅美好篇章。為此,特提出如下意見。
深入推進“1236”扶貧攻堅行動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把58個片區縣作為主戰場,統籌17個插花縣區,瞄準最貧困的鄉村、最困難的群體、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以持續增加貧困人口收入為核心任務,突出路、水、電、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堅持整區域推進與到村到戶相結合,堅持連片開發與重點推進相結合,堅持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增加財政投入與發揮市場作用、引入社會力量相結合,更加注重轉變發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強內生動力,更加注重金融支撐,更加注重創新體制機制,緊緊圍繞“一個核心”和“兩不愁、三保障”,全力實現“六大突破”,推動扶貧開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目標任務
1.緊扣持續增加收入這一核心。確保扶貧對象年均純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個百分點。到2016年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000元以上,在2011年的基礎上翻一番,到2020年達到12000元以上,進一步縮小與全國的收入差距。
2.做到不愁吃、不愁穿。無論豐年災年,農村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都有可靠保障,吃穿條件有明顯改善,基本實現家里有余糧,手頭有余錢。
3.落實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三個保障。到2016年,所有片區縣義務教育階段鞏固率達到91%以上;完成“空白村”衛生室建設,建制村標準化衛生室覆蓋率達到80%;80%的貧困戶危房得到改造。到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鞏固率達到95%,建制村標準化衛生室實現全覆蓋,所有農戶住無危房。
4.實現六大突破
(1)基礎設施建設。到2018年所有貧困村通瀝青(水泥)路、通班車。到2016年,貧困地區自來水入戶率達到80%以上;解決現有1.84萬戶8.3萬人的無電問題,實現動力電到所有貧困村。到2020年,貧困地區自來水入戶率達到95%以上;適宜地區沼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得到普及。
(2)富民產業培育。到2016年,實現村有主導產業、戶有增收門路、勞動者有增收技能,農民從非農產業中獲取的收入超過50%。到2020年,初步建成種養加、產供銷協調推進的多元富民產業體系。
(3)易地扶貧搬遷。到2017年,力爭對有搬遷條件和意愿的23.7萬戶112萬人完成搬遷,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4)金融資金支撐。到2016年,實現金融機構對空白鄉鎮的全覆蓋。到2020年,新增存款可貸資金85%以上用于支持當地發展,形成覆蓋所有貧困村的多層多元金融服務體系。
(5)公共服務保障。到2016年,50%的建制村有標準文化活動室;農村低保、五保供養、新農保和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確保所有困難群眾生活標準高于國家扶貧標準;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到2020年,基本實現每個片區縣縣有圖書館、文化館,鄉鎮有綜合文化站,建制村有綜合性村民活動中心,農村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達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6)能力素質提升。到2016年,實現新增兩后生培訓全覆蓋。到2020年,實現所有勞動力技能培訓全覆蓋,每個貧困家庭至少有一人拿到技能資質證書。
二、政策措施
5.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把破解路、水、電、房等瓶頸問題作為扶貧攻堅的關鍵來抓。農村公路方面,提高財政補助標準,用好國家相關政策性金融信貸資金,優先安排產業發展急需和人口較多貧困村的道路硬化,確保每年建成農村公路1萬公里和鄉村客運站、停靠點1300個。水利方面,立足不同的旱情特點和水源條件,加快引洮供水等骨干調水工程和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壩、小水渠等“五小”項目建設,實施小流域綜合治理和淤地壩建設;省級安排到貧困地區的小型農田水利補助資金達到70%以上。電力方面,加快農網升級改造,首先解決無電戶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的用電問題;通過國家支持建設光伏分布式電源,解決好游牧民和居住偏遠分散的農戶用電問題。危房改造方面,按照特困戶、易地搬遷、地震災區和災害多發區“四優先”的原則,加快危房改造,逐步提高省級補助標準,到2016年完成100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020年基本實現農村住房磚混磚木結構全覆蓋。
6.培育富民主導產業。以市場為取向,突出資源稟賦特色,制定專門規劃,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發展草食畜、設施蔬菜、優質林果、馬鈴薯、中藥材、鄉村文化旅游等特色優勢產業。圍繞產業基地和農副產品加工、倉儲、流通,采取政府支持企業、企業帶動農民、農民集資入股等形式,實施“一縣一業”產業對接和“一村一品”產業培育工程。扶持發展以民間民俗工藝品資源和人才為依托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到2016年,農產品加工轉化率提高到50%以上,產業化帶動農戶的比例達到45%以上,加入合作社的農戶比例達到40%以上,貧困農戶工資性收入達到年收入的一半以上。
7.積極穩妥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堅持政策引導,尊重群眾意愿,按照整體搬出、以集中安置為主適當兼顧插花安置的原則,依托城鎮和中心村、工業園區、重大工程和國有農林場,選擇交通便利、環境容量許可、水土資源平衡、符合生態和避險要求、有產業基礎的區域建安置區。統籌推進安置區基礎設施、產業開發和基本公共服務配套建設。年均搬遷22.4萬人,人均補助8000元,協調落實每戶5萬元的貼息貸款。
8.加快推動公共文化工程。堅持公共文化資源向貧困村傾斜,擴大公共文化覆蓋面。抓住構建省市縣鄉村五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的機遇,把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貧困村。完善、提升廣播電視戶戶通設施和服務水平,保證長通久通。有針對性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送文化下鄉、文化志愿服務、文化對口幫扶等活動。
9.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堅持農村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統籌發展。以就近就地入園入學為重點,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和布局。加快片區縣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薄弱學校改造工程、教師周轉宿舍和寄宿制學校建設。鼓勵片區縣招聘有任職資格的大專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有計劃組織貧困地區農村教師進修深造。在每個縣建立1所各具特色的職業技術學校,落實國家對片區縣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和助學金政策。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完善學前教育機構和經費保障機制。到2016年,實現貧困地區鄉鎮中心幼兒園全覆蓋。今后5年,對在貧困地區、民族地區任教的義務教育特崗教師每年提供2萬元補助。實施片區縣定向招生、定向培訓計劃。
10.提升醫療衛生和計生服務水平。以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為重點,加快貧困地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設。采取定向、委托等方式培養本土醫療衛生人才,用3年時間對1700多名村醫進行一次輪訓。每年為片區縣招聘3000名醫學類大學生或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選派1000名以上省市縣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到貧困縣鄉開展不少于1年的衛生扶貧工作。建立吸引醫療衛生人才到貧困地區工作的機制,到2016年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全科醫生。整合各類資源,完善農村貧困家庭醫療優惠政策,加大醫療救助力度,逐年提高報銷范圍、比例和補助水平。在鄉鎮設立衛生專干,免費為農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動貧困縣中醫藥事業發展,將中醫推拿按摩技能培訓納入扶持范圍。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優先向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貧困家庭傾斜安排各類項目和資金。
11.強化科技支撐。以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為重點,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推動科技資源與扶貧項目直接掛鉤。整合省市縣三級科技資源,今后3年每年扶持17個貧困縣區、20個以上具有較強科技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的農業龍頭企業、3個整村推進科技扶貧示范點。鼓勵科技項目和科技人員進村入戶。建立科技扶貧專門網站,免費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科技推廣、技能培訓等服務。
12.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充分發揮社會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加強農村低保與扶貧的有效銜接,對特殊貧困人口分類按標施保。優先解決重殘、重病、單親及生活極度困難扶貧對象的生活保障問題,逐年提高保障標準,做到應保盡保。近三年每年新建互助老人幸福院1000個、增設床位1萬張,將現有2400多名重度殘疾兒童納入救助范圍。依托學校、文化中心等場所,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服務管理工作。健全覆蓋貧困人口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臨時救助制度和外出就業農民的社會保障跟進機制。
13.完善農村市場體系。發揮各類流通組織優勢,加強冷鏈建設、加工配送、產銷對接和信息引導等工作,著力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促進貧困群眾實現增收。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逐步以連鎖經營、集中配送等方式,改造和建立標準化的村級綜合服務社,加快形成為貧困地區群眾日常生活服務的零售網絡。到2017年,努力實現大型超市及配送中心覆蓋到縣區、農貿市場覆蓋到重點鄉鎮,貧困地區消費環境和便利化程度得到明顯改善。
14.重視生態環境建設。以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試驗區為依托,繼續推進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和生態補償等工程向片區縣傾斜。提高貧困縣公益林補償標準。到2016年貧困地區森林覆蓋率凈增2.4%,到2020年凈增5%。支持貧困村村容村貌和環境連片整治。提高補助標準,實施農村沼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和“一池三改”等環保項目。
15.加強勞動力培訓和促進就業創業。把勞動力的培訓和素質提升作為根本性措施來抓。堅持資源整合、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到2016年,在三大片區市州新建3—6個國家級、15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開展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從2014年起,每年對6萬名以上貧困家庭的“兩后生”進行2—3年的學歷性職業教育,20萬名以上青壯年勞動力接受職業技能培訓,30萬人獲得職業資格證書,促進技能培訓和資質認定的有機結合。采取政策支持、創業扶持、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措施,使片區縣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0%以上。片區縣在集中用工地區都應建立勞務輸轉服務機構。
16.深化對口幫扶和東西協作。拓展同國家定點幫扶單位和天津、廈門等東西扶貧協作的廣度和深度,建立定期溝通會商機制,從政策、項目、資金、人才等多方面爭取更大支持。落實省政府與國家五大行業協會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實現專業協會幫扶片區縣全覆蓋。實施“民企隴上行”行動,促進全國工商聯直屬商會對口幫扶貧困縣產業開發合作。強化省內市州對藏區的幫扶責任,完善各級各類對口幫扶措施。設立甘肅愛心扶貧基金,搭建企業、愛心人士、志愿者參與的扶貧愛心捐助平臺。
17.健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大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片區縣均衡性轉移支付增幅高于全省對縣轉移支付水平3個百分點以上。省級和片區縣按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級按10%以上、插花縣按15%以上增列專項扶貧預算。提高片區縣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標準,將農民承擔比例由25%降到20%以下。
18.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整合方式。優先支持扶貧資金使用效果好的縣鄉村。以縣為主,建立統一的協調組織,運用市場機制,整合投向貧困地區的各類資金。允許按市場方式配置政府掌握的扶貧資源,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協調國家開發銀行落實與省政府簽訂的扶貧開發合作協議,組建省扶貧開發投資公司,按照統貸統還的原則,放大投資總量,專項支持農村道路和安全飲水扶貧項目,力爭每年投入200億元左右。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貼息貸款競爭,采取差額貼息的辦法,擴大貼息范圍,加大貼息規模。創新扶貧項目實施機制,允許財政資金購買公共服務。
19.強化金融支持和保障。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在貧困地區延伸服務網點、加大信貸投放、強化金融服務。積極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扶貧資金互助社。支持省農村信用社盡快在貧困地區增設2500家村級金融便民服務站,確保農牧民在2.5公里半徑之內享受到金融服務。加快推進雙聯惠農貸款、牛羊蔬菜產業貸款、婦女小額信貸、易地扶貧搬遷農戶建房貸款、農耕文明貸款等工作,探索利用股權基金、資本市場開展融資。完善抵押擔保、信用擔保貸款機制,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林權等確權進度,探索創新符合貧困群眾實際的抵(質)押貸款品種。增加財政補貼額度,拓寬農業保險險種和承保覆蓋面,增強龍頭企業和貧困農戶應對自然風險能力。加快扶貧對象信用評定工作,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20.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國家對貧困地區的稅收扶持政策。在片區縣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申請減免。企業在貧困地區投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所得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前3年全免、后3年減半”的優惠。對貧困地區在異地園區投資興建的企業,其稅收分成應向貧困地區傾斜。對片區縣的資源開發項目,協調建立合理的稅收分配制度,保障資源開發地的利益。對片區縣新辦企業和縣外在片區縣興辦的企業,在3年內免征所得稅。對企業用于扶貧事業的捐贈,符合稅法規定的,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1.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充分考慮甘肅自然災害多發的實際,貧困地區新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必須要有防災減災措施;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技術支持,有針對性地培育發展防災減災產業;要提高災前預警預報水平,開展災時搶險救災、醫療救助,加強以住房救助為主的災后重建。盡量減少災害損失,有效防止因災返貧。
22.深入推進雙聯富民行動。強化雙聯單位的扶貧職責,組織干部輪流駐村,幫助編制扶貧規劃、培育富民產業、爭取項目支持、協調金融貸款、組織技能培訓,盡力幫助貧困群眾辦實事、解難題。省市(州)組長單位各確定1名縣處級干部兼任縣扶貧領導小組副組長,加強對扶貧工作的統籌協調。
三、保障機制
23.組織領導機制。堅持省里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市州協調推進、縣為責任主體、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體制。建立基礎設施連片推進、公共服務和產業扶持到村入戶的工作機制。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推進職能。省直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能,做好相關銜接匯報、規劃制定和監督實施工作,爭取國家對口部委的支持。片區縣黨委政府應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貧開發上。各級扶貧部門應加強協調服務工作,切實履行好協調監管責任。扶貧工作任務重的鄉鎮應設立扶貧工作站或扶貧專干。
24.“逢提必下”機制。對沒有基層工作經歷、50歲以下的機關干部,提拔前后都應安排到貧困縣、鄉、村至少鍛煉1年。新考錄和沒有基層經歷的公務員,全部安排到貧困鄉、村掛職鍛煉。組織貧困地區干部分批到發達地區考察學習、掛職鍛煉。
25.村干部優化和人才保障機制。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注重在退伍軍人、致富能人、返鄉青年中選拔配強黨支部書記,通過下派、引進、選調大學生村官等方式優化充實村級班子,整頓軟弱渙散班子。實施村干部“素質提升”工程,抓好村干部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村干部報酬正常增長機制,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村干部業績考核與工資報酬掛鉤的激勵機制。注重從優秀村干部中招錄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堅持“三支一扶”等政策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持高校畢業生回鄉領辦創辦企業,每年選派農業、教育、科技、衛生等方面的專家、技術骨干赴貧困縣、鄉、村開展對口幫扶或技術培訓。鼓勵省屬高校、研究院所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到貧困縣創辦企業,5年內保留其工作關系,期間要求返回原單位的,按原職級安排工作。
26.建檔立卡和動態監測管理機制。按照國家制定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和標準,對每個貧困村、貧困戶建檔立卡,逐級收集匯總基本資料,落實幫扶措施。健全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完善省、市、縣三級扶貧開發統計與貧困監測制度。定期監測評估家庭經營情況,準確反映貧困人口的數量、分布、致貧原因、脫貧情況,做到底數清楚、扶持精準,動態管理、有進有出,為分類施策提供可靠依據。
27.“減貧摘帽”激勵機制。按照脫貧時序,對于提前脫貧“摘帽”的片區縣、貧困鄉,原有扶持政策不變,投入力度不減,并給予獎勵。實行“摘帽”績效與政績考評掛鉤,對提前“摘帽”的縣鄉領導班子給予表彰獎勵,成績突出的干部優先提拔任用。
28.監督考核機制。建立扶貧導向的考核機制,把扶貧攻堅作為各級政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扶貧成效作為片區縣考核的主要內容。由省委組織部和省扶貧辦負責實施,重點考核片區縣黨政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考核結果與班子配備、工作評議和干部使用直接掛鉤。對推動扶貧攻堅不得力、考核不達標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組織調整。實行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強化審計、監察和財政等部門的監管責任,每年進行專項審計和隨機抽查,堅決杜絕和嚴肅查處擠占挪用、截留和貪污扶貧資金的行為。
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文精神,制定完善具體實施辦法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