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晨報 訊(記者李丹 陸小樂)11月29日,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報道了青蘭高速上拖車27.4公里竟收費2萬元的消息。11月30日,記者走訪了事發地,發現位于和平鎮的錦龍輝汽車救援公司已暫停營業,而甘肅省公安廳連夜成立了督查組徹查“天價拖車費”的真相。
央視報道稱,10月中旬的一天,長途車司機李師傅運送一批大理石從湖北隨州前往青海西寧,行駛到青蘭高速1863公里處時,他的車與前車發生追尾,李師傅撥打了122救援電話后,甘肅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一支隊柳溝河大隊交警迅速趕到車禍現場并叫來了拖車,隨后,錦龍輝汽車救援公司的拖車將李師傅的貨車拖到了位于和平鎮的該公司修理廠。拖車前,該公司救援人員并未告知其拖車費用,當第二天李師傅去柳溝河大隊辦完了事故認定手續到修理廠提車時,卻被告知需要交納2萬元的拖車費。
11月30日,記者驅車實地測量了拖車的路程,從車禍發生地青蘭高速1863公里處出發,在柳溝河高速出口下高速到達錦龍輝汽車救援公司,全程13.7公里,拖車空駛13.7公里,拖行13.7公里。根據甘肅省發改委2012年5月28日向甘肅省交通運輸廳下發的《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正式收費標準的批復》,李師傅所駕駛的貨車屬于五類車,拖車空駛費基價1000元,基價含20公里以內拖行費,20公里以上部分按每公里20元計收,總計1148元。而錦龍輝汽車救援公司收取的拖車費卻是《收費標準》規定的17倍。記者調查發現,該規定從2013年6月1日起至2014年6月1日。
11月30日下午4時許,記者來到錦龍輝汽車救援公司,該公司停車場“鐵將軍”把門,門內值班室有幾名男子在值守,當記者詢問停車場為何大門緊鎖時,值班人員表示他們當天不上班。
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甘肅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一支隊柳溝河大隊,綜合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1月29日《焦點訪談》播出后,甘肅省公安廳連夜成立督查組督查此事,次日甘肅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一支隊工作人員入駐柳溝河大隊配合調查。“轄區內只有錦龍輝一家公司能拖車嗎?”記者詢問。“應該不止一家,我們是基層單位,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清楚。”對方答道。當記者問到有關收費標準和轄區內拖車公司的監管問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無法答復。
11月30日下午6時許,記者聯系到了甘肅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一支隊綜合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他稱:“此事由省公安廳督辦,我們是被調查的,調查進度如何我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