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組織部印發《實施方案》
建立完善干部“逢提必下”制度
甘肅日報蘭州訊(通訊員徐建華)近日,省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干部“逢提必下”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干部“逢提必下”的對象范圍和程序辦法,要求符合條件的人員提拔前后都要到基層實踐一線掛職鍛煉一年。
建立完善干部“逢提必下”制度,是貫徹中央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的務實之舉,也是落實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1236”扶貧攻堅行動的意見》及省委組織部《關于立足實踐一線培養年輕干部的意見》的具體舉措。
“逢提必下”的對象和范圍包括,年齡在50歲以下,提拔為或擬提拔為副廳級領導職務,基層工作經歷不滿兩年或者崗位經歷單一的省市機關干部;年齡在45歲以下,提拔為或擬提拔為處級領導職務,基層工作經歷不滿兩年或者崗位經歷單一的省市機關干部;根據工作需要,需要通過掛職鍛煉提高能力素質或到市縣任職的及本人自愿到實踐一線掛職鍛煉或任職的干部。
干部“逢提必下”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牽頭抓總,省直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和市(州)、縣(市、區)黨委共同落實。堅持分級負責原則,省管干部和省直部門處級以下干部掛職鍛煉,由省委組織部統一選派;市(州)管干部和市直部門科級以下干部掛職鍛煉,由市州委組織部在轄區內統一選派;縣區干部掛職鍛煉,由縣區委組織部統一選派。未經省委組織部批準,省直各單位不得自行向市州派遣掛職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