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王建強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
王建強任甘肅省民政廳副廳長,原甘肅省監察廳副廳長職務,隨甘肅省監察委員會成立自行免除。
免去:
張江武的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局長職務,退休;
萬治貴的甘肅省司法廳巡視員職務,退休;
王國榮的甘肅省財政廳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陳其壽的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巡視員職務,退休;
秦瑋的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佘長江的甘肅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職務,退休;
吳國生的甘肅省宗教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劉琰的甘肅省監獄企業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退休;
李仕君的甘肅省煤炭資源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退休;
馬成興的蘭州伊斯蘭教經學院副院長職務,退休。
以上涉及企業職務任免的,按有關章程規定程序辦理。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