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改革
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8〕11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
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省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路徑,遵循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和全科醫生培養規律,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的主導作用,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創新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為健康甘肅建設提供可靠的全科醫學人才支撐。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優先為少數民族地區和深度貧困地區配備全科醫生。基本建立以“5+3”(5年臨床醫學本科教育+3年全科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3年全科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為主體、“3+2”(3年臨床醫學專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為補充的全科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完善全科醫生激勵機制,提高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積極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指縣及縣以下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下同)執業,逐步形成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形成“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
到2030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5名合格的全科醫生,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全科醫生隊伍基本滿足健康甘肅建設需求。
二、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力度
(三)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醫學人才培養。
1.深化院校全科醫學教育改革。高等醫學院校要高度重視全科醫學學科建設,推進教育教學標準與全科醫生、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標準有機銜接,確保醫學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全部接受全科醫學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養。鼓勵支持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甘肅中醫藥大學、河西學院、甘肅醫學院等開設醫學類專業的高校成立全科醫學教研室、全科醫學系或全科醫學學院,開設全科醫學概論等必修課程。依托醫學院校附屬醫院、教學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一批全科醫學實踐教學基地,重點加強全科醫學臨床見習實習教學。鼓勵各醫學院校在全科醫學實踐教學基地聘請有教學潛質的全科醫生承擔教學任務,符合條件的可聘任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牽頭單位: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衛生計生委、有關高校)
2.加大訂單定向培養全科醫生力度。擴大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本科)和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專科)教育培養規模,以考生戶籍所在地的市州為單位進行定向招生。積極向國家爭取,逐年擴大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生規模,每年招收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500名。大力推進少數民族地區和深度貧困地區全科人才培養,面向民族地區和深度貧困地區實行單獨劃線單獨錄取,滿足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全科醫生需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院校由蘭州大學和甘肅中醫藥大學擴大到西北民族大學、甘肅醫學院和河西學院。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由甘肅中醫藥大學、甘肅醫學院和河西學院承擔。考生錄取后與各院校簽訂培養協議,由各級衛生計生部門組織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畢業后回戶籍所在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不少于6年。(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有關高校)
3.提升全科醫生培養層次。新增臨床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重點向全科專業傾斜。鼓勵具有臨床醫學或中醫碩士專業學位授予資格的高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立協同教學關系,探索完善全科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人員取得碩士專業學位的辦法。(牽頭單位: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衛生計生委、有關高校)
(四)建立健全畢業后全科醫學教育制度。
1.全面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制度。鼓勵基層醫療機構招錄的2014年及以后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專業、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參加全科醫學、中醫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臨床醫學、中醫學專科畢業生參加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到2020年,全省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人數達到當年招收總數的20%,并逐年提高比例。支持基層醫療機構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醫務人員參加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將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全部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范圍,培訓合格的,3年培訓時間計入服務期。積極推進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工作。(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2.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期間的待遇。參加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人員,由委派單位與其簽訂協議,就培訓期間待遇、培訓期滿后服務年限、違約處理辦法等進行約定。培訓期間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障費用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和社會福利待遇,由委派單位承擔,委派單位發放的工資低于培訓基地同等條件住院醫師工資水平的部分,由培訓基地從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基地自籌經費中給予補助。(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配合單位:各培訓基地)
3.著力推進培訓基地全科醫學學科建設。嚴格執行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標準和準入制度,將全科醫學科設置情況、培訓招收情況及培訓質量等納入醫院評審、培訓基地申報和考核評估的核心指標,實行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建立培訓基地準入、定期考核評估和退出機制。對不能單獨設置全科醫學學科的,取消培訓基地資格。認定為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的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全科專業基地建設,加強與基層醫療機構的協作關系,完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學員住宿條件,獨立設置全科醫學學科,增加全科醫療診療科目,積極推行雙導師制,由培訓基地全科師資與基層實踐基地全科師資聯合開展全科醫學教學工作。以縣級綜合醫院為重點,加強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建設。(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各培訓基地)
4.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依托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立全科醫學師資培訓基地,開展全科醫學師資骨干培訓。各培訓基地在內部績效分配中,對全科師資和全科醫學學科醫務人員給予傾斜,將教學業績納入績效考核。帶教經歷和教學質量作為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不斷提高帶教師資的教學意識和帶教能力,吸引優秀專業人員從事全科醫學教學活動。(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培訓基地)
(五)積極開展全科繼續醫學教育。
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建設,充分發揮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在基層全科醫生進修培訓中的作用,有計劃地安排基層醫生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或全科醫學培訓基地進修學習。制定全科醫學繼續教育指南,積極支持全科醫學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加快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全面開展基層醫生全員全科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實現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全覆蓋。將中醫藥作為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全科醫生中醫藥和康復醫學知識與技能培訓。發揮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口支援作用,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全科醫學技術指導和培訓。(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六)多渠道充實基層全科醫生隊伍。
1.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推進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試點工作,積極引導和激勵優秀人才到基層從事全科醫生工作。到2020年,逐步將試點范圍覆蓋到全省所有貧困縣的鄉鎮衛生院,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共同承擔并適當提高補助標準。特設崗位服務期為4年,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服務合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對符合縣級事業單位招聘基本條件、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已經注冊為全科醫師或經過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合格的社會人員優先聘用。(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人社廳)
2.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落實國家關于促進社會辦醫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對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醫療機構相關規劃布局不對全科診所的設置作出限制,實行市場調節。下放審批權限,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為社會辦全科診所準入提供便捷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個體或合伙在城鄉開辦全科診所。鼓勵二、三級綜合醫院與轄區內全科診所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強化審批后的監管,促進全科診所規范發展。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營利性全科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其參與當地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承接政府下達的相關任務,并逐步擴大購買范圍。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全科診所,由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對具備條件的,可認定為全科醫生基層實踐基地。對全科診所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三、健全完善激勵機制
(七)推進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建立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隊伍,采取團隊服務的方式,開展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個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務。支持全科醫生提供中醫診療、養生保健康復、健康養老等服務。將簽約服務的對象從重點人群逐步擴大到普通人群。鼓勵全科醫生開展上門服務,健全完善家庭醫生基層首診制度。建立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制度,將服務人次、服務對象健康狀況、群眾滿意度等內容納入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全科醫生收入、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等掛鉤,提高簽約服務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就醫獲得感和認同感。(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人社廳)
(八)規范全科醫生執業注冊管理。取得全科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和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合格證并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臨床醫生,應當注冊為全科醫學專業。鼓勵二級及以上醫院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在原注冊執業范圍基礎上增加全科醫學專業執業范圍,允許其在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全科服務,同等享受國家和省對臨床醫生多點執業等相關政策。未注冊全科專業的醫師,不享受全科醫生相關政策待遇。(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
(九)完善全科醫生聘用辦法。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對全科等緊缺專業人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或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及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有編制、崗位空缺的基層醫療機構,可根據有關規定公開考核招聘;用人單位無編制空缺聘用的,與編內人員同工同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引進副高及博士以上高層次人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和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全科醫生,實行“縣管鄉用”(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對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和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實行“鄉管村用”(鄉鎮衛生院聘用管理、村衛生室使用)。對服務期滿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在城市公立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或設置專門比例招聘。鼓勵服務期滿的訂單定向醫學生繼續在基層醫療機構服務,連續工作15年的優先聘用到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工作。(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
(十)提高全科醫生薪酬水平。
1.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包括全科醫生在內的醫務人員技術勞動價值。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合理核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額,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對待,落實工資等相關待遇,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額時給予其進一步傾斜。
2.擴大內部分配自主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根據考核結果發放,合理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在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向醫務水平強、醫德醫風好、患者滿意度高的全科醫生或團隊適當傾斜。
3.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各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化等因素,動態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水平。
4.鼓勵全科醫生通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一步提升收入水平。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于人員薪酬分配。(牽頭單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
(十一)加大全科醫生職稱晉升傾斜力度。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基層全科醫生參加中級職稱考試或申報高級職稱時,對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要求,對論文、科研不作硬性規定,側重評價臨床工作能力,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對“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占各地高級崗位比例,重點向經過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全科醫生傾斜。申報高級職稱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對長期扎根鄉村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可突破學歷等限制,破格晉升職稱。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取得中級職稱后,在鄉村基層醫療機構連續工作滿10年,且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的,可經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直接取得副高級職稱;滿20年,且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以上的,可經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直接取得正高級職稱。取得高級職稱原則上應限定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任,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向省、市屬醫療衛生機構流動時,應取得全省統一的高級職稱。(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省編辦)
(十二)增強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實行以政府獎勵為導向、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全科醫生獎勵辦法,提升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地位。對長期扎根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的全科醫生,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在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選和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秀共產黨員等評選工作中,向基層全科醫生傾斜。各地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全科醫生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全科技能競賽等活動,對優秀全科醫生給予適當獎勵。(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
(十三)加強訂單定向醫學生履約管理。各培養院校和相關醫療機構要加強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村醫訂單定向醫學生的思想教育,培養訂單定向醫學生樹立服務家鄉、奉獻社會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增強其履約意識。對訂單定向醫學生的履約情況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建立個人誠信檔案,納入醫師誠信管理。對違約的訂單定向醫學生,除按約定退還培養費用,繳納違約金外,將違約事實記入個人檔案;在約定的服務期內,限制參加省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和財政經費支持的各種教育培訓項目;3年內不得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牽頭單位:省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省人社廳)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設健康甘肅的關鍵環節和重大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十五)強化經費保障。各地政府和承擔全科醫生培養的院校、培訓基地要落實經費投入責任。通過政府投入、單位和基地自籌、社會支持等多種渠道籌措資金,進一步加大對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的支持力度。各項補助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
(十六)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保支付方式在調節醫療服務行為、引導醫療資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發揮全科醫生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在醫保付費控制中的作用,增強在基層看病就醫的吸引力,引導患者有序就診。依托基層醫療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各市州可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于基層向省、市屬醫療機構轉診的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簽約服務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合理引導雙向轉診。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快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探索推進縱向醫聯體內實行醫保總額付費方式,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新機制,引導醫聯體內部形成順暢的轉診機制,進一步發揮醫保經濟杠桿作用,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制不合理費用。
(十七)強化督導評估。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全科醫生培養使用情況的督導檢查和第三方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培養樹立典型,推廣好的做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要將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醫改責任目標考核內容,并加大指標分值權重,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十八)加大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解讀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廣泛宣傳全科醫生成長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增進醫學生、醫務人員、醫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公眾對全科醫生的了解,為加快培養大批合格全科醫生營造良好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