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大量返鄉的消極影響不容忽視
■長子中
目前來自各方面的一些信息顯示,雖然春節后外出找工作的農民工并不少,但真正找到工作的并不多,除了一部分仍在焦急地尋找外,也有較大的部分滯留在了農村。 雖然大量農民工呆在農村有其積極意義,但也不容忽視其消極影響。
農民工大量集中返鄉所帶來的問題
1.將使部分家庭生活困難。對收入不高、積蓄不多的農民工來說,一旦沒有了收入來源,生活的壓力就接踵而至。更有絕大部分農民工在打工時的收入僅能勉強維持一家生計,一旦失業將迅速退到生存線以下,使得家庭生活也變得無以為繼,可能重新變為赤貧。
2.使社會治安問題突出。農村社會穩定已進入矛盾“高發期”,不可粗心大意。據某地調查,伴隨著農民工返鄉潮的出現,群體性糾紛、勞資糾紛、治安刑事發案率呈現上升勢頭 。
3.使土地流轉糾紛增多。目前農村的土地流轉基本上是一種代耕制度,其流轉的程序和合同極不規范,城市經濟環境好時,打工者的土地交給別人代耕,表面看來不易發生糾紛,但當城市經濟增長出現危機時,民工失業返鄉,流轉風險就開始顯現,直接威脅農村基層的穩定。
4.給農村義務教育帶來新的壓力。農民工子女大量返鄉就讀,使得學,F在的教育資源嚴重緊張,尤其在一些教學質量較好的學校,如住宿、教室一下子突顯緊張。
5.使本地就業壓力加大。就業是民生之本。農民工外出打工的一個原因就是當地就業幾率小。但目前農民工大量返鄉,將沖擊當地本已脆弱的就業體系的平衡。
6.使“80后”農民工心態更加失衡!80后”農民工已是外出打工農民的中堅力量。他們出校門就進工廠,長期在外務工,已經不大適應農村的生活方式和環境。他們對鄉村的依戀情感已非常冷漠,以至于鄉村秩序中原有的抑制作用和道德訓誡對他們而言已被嚴重削弱。
7.使代際糾紛增多。事實上許多“80后”青年農民工,在城里人看來,他們是鄉下人,在鄉下人看來,是城里人,他們對農活幾乎沒什么印象,他們處在城市和鄉村的“夾縫”中,成了邊緣人。
目前關于滯留農村的農民工數量未有精確的統計。也許在目前不明朗的態勢下,會有更多的農民工返鄉。農業部部長孫政才曾表示,在2009年農民工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保持農業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既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因此我們要未雨綢繆,采取正確的對策措施。
對策思路
一是摸清返鄉農民工的就業現狀、外出務工人員返鄉的人數、回鄉后的就業狀況。對返鄉農民工情況進行摸底登記,掌握情況和趨勢,了解數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長、想法、要求等情況。
二是提高培訓實效,最好直接到用工企業接受培訓。充分發揮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和當地技校的作用,對沒有技術的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讓他們掌握至少一門技術,增強就業能力。
三是政府要給予用工企業補貼,鼓勵用工企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或者政府部門可考慮將農民工培訓的經費補貼發給相關企業,這樣既可鼓勵企業多招用農民工,也有利于增強對農民工再就業培訓的針對性。
四是要開發提供給“低層次”農民工的崗位。對于一些文化水平低、技能單一、年齡偏大但仍有勞動能力的大齡農民工,可開發送奶、送報、綠化、保潔、保安、門衛、家政等公益性崗位,解決他們的生存難題。
五是大力開展返鄉農民工救助,將困難戶納入農村低保救助范圍。
六是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及時協調解決好農民工長期外出后土地撂荒或交他人耕種形成的遺留問題,使返鄉農民工“有地可種”,維護社會穩定。
七是及時妥善安排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
八是加強失業農民工的心理疏導。
九是積極探索構建一個多元化的利益溝通和表達機制。通過這個機制了解和平衡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把社會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緩解沖突的升級。
農村改革面臨深層矛盾和問題 內部貧富分化加速
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社會結構加快轉型、利益格局深刻變化的大背景下,在我國農村改革發展存在不少深層次矛盾尚待解決的背景下,又面臨著一系列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新情況、新問題。
農業發展方式依然粗放,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求平衡壓力增大
目前,我國農業發展面臨著很多問題,突出表現在如下六個方面:
一是農業資源約束增強。近10年來,我國耕地面積減少1.25億畝,人均耕地面積僅有l.38畝,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淡水資源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耕地減少、水資源匱乏的趨勢難以逆轉。
二是農業基礎設施脆弱。我國中低產田占2/3,有效灌溉面積僅占耕地總面積的46%,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靠天吃飯的被動局面。
三是農業科技支撐能力不足。我國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僅為49%,大大低于發達國家70%—90%的水平。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僅為30%—40%,遠低于發達國家80%以上的水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只有0.46,只相當于國際先進水平的60%。
四是農業物質投入成本和勞動力成本不斷提高,農民種糧比較收益明顯下降,遠低于種植經濟作物和外出打工的收益。
五是農業生態環境脆弱,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突出。一些地區由于化肥、農藥的過量及不合理使用,造成了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且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工業“三廢”中許多有害化學物質直接威脅產地環境。
六是隨著人口增長、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國內農產品供求難以自求平衡,一些農產品對國際市場的依賴不斷提高,保障農產品供求平衡的壓力增大。
農民持續增收困難,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前景堪憂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10.1%,農民人均純收入保持了年均6.2%的增速。城鄉居民收入比從1978年的2.6∶1,曾縮小到1985年的1.86∶l,2000年擴大到2.79∶l,2007年進一步擴大到3.33∶l。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不僅成為“三農”問題的主要癥結,而且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制約因素,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要實現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標,今后12年年均增長速度必須保持在5.95%以上。從過去30年農民收入增長的經驗看,這是一個需要付出較大努力才能實現的目標。
農民收入增長最快的時期是1978—1984年,年均增長達到16.5%;1985—1988年農民收入增長速度明顯放緩,年均增長4.9%;1989—1991年,年均增長只有1.9%;1992—1996年年均增長5.6%;1997—2000年,收入增幅連續4年下降,年均增3.7%;進入新世紀以來,農民收入增長保持了年均6%以上的速度。這是在糧食等農產品價格大幅度上漲、各項支農補貼持續增加的基礎上實現的。如果今后國民經濟出現較大波動,農民增收出現徘徊甚至滑坡,農民人均純收入翻一番的目標就有可能落空。
農村經濟體制尚不完善,協調工農、城鄉利益關系任重道遠
一是農民進入市場組織化程度低。迄今為止,真正代表農民利益的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揮的作用還不夠,普遍存在規模不大、管理制度不健全、改組解體過于頻繁等問題。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有15萬多個,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農戶成員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3.8%。
二是農民土地權益缺乏有效保障。農村改革以來,盡管我國一直在探索加強和擴大農民權利的途徑,但農村土地制度仍不完善,農民的土地權利仍缺乏有效保障,侵犯農民土地權益的現象還大量存在。
三是農業支持和保護水平低,與財力增長狀況不相匹配。2003—2008年,中央財政支農資金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分別為:8.7%、9.3%、8.8%、8.4%、8.2%和9.8%。從財政“三農”支出所占比重看,財政支農力度與國家財力的增長狀況還不完全匹配。
四是農村金融改革明顯滯后。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不適合農村特點。微型金融服務業是我國金融服務業中的“短板”,金融機構一般不愿涉足微型金融服務業。
五是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有限。農村行路難、飲水不安全、供水難、環境污染難治理等問題仍然突出。城鄉教育資源差距大,基本醫療服務城鄉差距過大。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失地農民社保、農民工社保等社會保障制度還很不健全。
六是城鄉勞動者平等的就業制度尚未形成。城鄉勞動者同工不同酬,農民工工資長期偏低。戶籍制度抬高了農民工進城的門檻,成為農民工謀求機會公平、待遇平等、權益保障和融入城市社會的最大障礙。
農村社會不平等程度加深,兼顧各方利益和搞好社會管理難度加大
改革開放前,農村平均主義盛行,農民普遍貧困,貧富差距很小。改革開放30年來,總的趨勢是,農村居民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農村貧富分化趨勢加速。目前農村解決社會矛盾的方式很不規范,解決沖突還缺乏制度化的手段。農村多元利益主體的格局已經形成,城鄉利益關系、農村不同社會階層間的利益關系復雜化,由此產生的社會矛盾也在加劇,解決社會矛盾單靠政府行政動員已經力不從心。
一是農民利益訴求表達渠道不暢。由于歷史和制度上的原因,農民的利益表達機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農民缺乏自己的利益代表人,利益表達渠道不暢。農民與其他階層相比,在利益代表和表達機會方面處于不平等的地位。
二是農村社會組織作用發揮不足。從政府和社會的互動過程看,主要問題是政府力量過于強大,農村社會組織力量過于弱小,社會參與力弱,發揮作用的制度空間狹小。
。ㄗ髡邌挝唬簢鴦赵喊l展研究中心)來源: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