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雨美人o”曬自己乘坐警車。(微博截圖)

網友“雨美人o”曬其“老公”的警官證。(微博截圖)
“坑警女友”涉事海口警察被記過 確認是警車私用
南海網海口12月27日消息 (南海網記者高鵬) 12月27日,南海網記者從海口警方獲悉,網民“雨美人o”微博中涉事警車屬海口秀英公安分局,民警余某榜因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違規使用警車被行政記過處分。
近日,網民“雨美人o”在微博中曬公安男友,并與該男友乘警車吃飯、泡溫泉等,有人懷疑是海口的警車。為此,海口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要求紀檢部門立即介入調查。12月20日,海口警方查實涉事警車屬海口秀英公安分局,車牌號為“瓊O1466警”,車身編號“2208”,違規使用警車的民警余某榜隨即被執行禁閉,接受進一步審查。
經查:涉事民警余某榜,男,26歲,2011年5月入警,現為海口秀英公安分局民警,未婚;“雨美人o”真名為嚴某雨,女,22歲,未婚。2012年11月23日,余某榜和嚴某雨在交友網站上認識,兩人系網友關系。
12月14日下午,嚴某雨及其母親等4人乘坐嚴某雨的凱美瑞轎車想去海口市觀瀾湖度假酒店泡溫泉。因一直找不到去觀瀾湖度假酒店的路,19時許,嚴某雨便打電話向在網上剛認識不久的網友余某榜求助,請他幫忙帶路。余某榜當時正在轄區巡邏,未經請示報告就私自駕駛警車前往。兩人見面后,嚴某雨坐進該警車后用手機拍下余某榜的照片并發到微博上。此后,嚴某雨提出家人想吃羊肉,余某榜遂駕車將其帶往永興鎮吃飯。到了吃飯地點后,嚴某雨又讓其母親幫她拍了其坐在該警車內的相片發到微博上。21時許,余某榜駕駛警車將嚴某雨及其家人帶到觀瀾湖度假酒店后離開。24時許,應嚴某雨的請求,余某榜再次駕駛警車將嚴某雨及其家人從觀瀾湖帶到海口市區后返回派出所。期間吃晚飯、泡溫泉的費用均為嚴某雨家人買單。此次見面是兩人認識后的唯一一次見面。
民警余某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違規使用警車,海口警方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相關規定,決定對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海口警方歡迎新聞媒體、廣大人民群眾和網友監督,并將進一步加強警車及警用物品管理,杜絕“公車私用”;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教育引導民警提高思想認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對民警的違紀違規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