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 (趙艷紅 高澤華) 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縣(現揭東區)副縣長江中詠因違規任命被撤職已有兩月。人民網記者致電揭陽市委組織部、市紀委,詢問此事的調查結果,是否有相關責任人被查處。截至發稿時,對方未予明確回應。
5月初有網帖舉報稱,2011年11月,時年27歲的江中詠被任命為揭東縣副縣長。而其父江俊驅同期卸任副縣長,并獲選為政協副主席。網友質疑“父親離任,兒子接班”。
5月10日,揭陽市委組織部給人民網發來情況通報稱:江中詠的任職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撤銷江中詠揭東縣副縣長、揭東區副區長的任命決定。同時,揭陽市委決定,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聯合成立工作組,對江中詠任職違規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江中詠被撤職后,人民網記者多次致電揭陽市委組織部,詢問調查進展,其工作人員均稱“正在調查中”。兩個月后,仍未見工作組公布調查結果的消息。江中詠何以會被違規任命?其父江俊驅是否干預了任命過程?人民網記者7月8日再次致電揭陽市委組織部,調研科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尚未收到有關于調查結果的任何通知。記者隨后致電揭陽市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會和領導反映情況”。截至記者發稿時,對方尚未回應。
據此前揭陽市組織部公布的簡歷顯示:1984年出生的江中詠,學歷在職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畢業),2005年11月在揭陽市下轄的普寧市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人民警察),2008年4月后任揭東縣炮臺鎮副鎮長(期間歷任該鎮團委副書記、書記)。2009年9月后,任霖磐鎮黨委副書記,2010年1月后任霖磐鎮鎮長,2011年6月后升任霖磐鎮黨委書記,2011年11月起歷任副縣長、副區長。
據通報,江中詠任職的主要問題是,2007年3月,揭東縣炮臺鎮黨委任命江中詠為鎮團委副書記,此時距離其任辦事員才4個月。據《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規定: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