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近日,在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自稱“全媒體記者”、“自由撰稿人”的格祺偉被湖南衡陽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湖南衡陽警方查實,格祺偉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截至目前,警方掌握其犯罪線索200多起,已初步查證36起,受害對象涉及全國10多個省市區的企業和干部群眾,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記者也在采訪中獲悉,借助傳言和掌握的所謂“把柄”,格祺偉還要挾地方官員,甚至試圖插手項目審批和當地組織人事安排。
涉嫌與敲詐團伙合作 在網上勒索16起
1984年出生的格祺偉,2004年從西南某大學新聞專業本科畢業后,曾在多家網絡媒體和報社實習或臨時工作,后以自由撰稿人身份獲取稿費為生活來源,自稱全媒體記者、自由撰稿人。
2011年,格祺偉在時任《現代消費導報》副社長張桓瑞的授意下,打著現代消費導報網站“現代消費網”新聞中心副主任的頭銜從事“采訪報道”,活躍于網絡,通過參與炒作一系列網絡敏感熱點事件積聚人氣,微博粉絲超過70萬。
警方調查發現,自稱“全媒體記者”的格祺偉,并沒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記者證,平時使用的是湖南某報、現代消費導報采訪證和工作證。
同時,格祺偉還涉嫌伙同張桓瑞組成敲詐勒索犯罪團伙。團伙內分工明確,先安排線人用錄音、偷拍等方法搜集全國各地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格祺偉負責寫稿,再以網上發稿或幫助刪貼來要挾敲詐。目前警方已查實該團伙實施敲詐勒索案件16起,張桓瑞等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連續3年向一企業家“找茬”發36篇負面稿
在網上搜索“湖南遠見房產開發集團”,就能看到“湖南省人大代表侵占土地開發房產涉及資金上億”、“國省人大代表之爭”等消息。衡陽警方查證,借負面報道“掘金”,格祺偉曾連續3年對湖南省人大代表、企業家周江森“找茬”,發表36篇負面報道。
周江森說,事實上,報道中大多都屬夸大歪曲的信息,“格祺偉抓住一個遺留的未解決問題,抓住我和黃花集團老總都是人大代表的身份夸大炒作。”
“他一直打電話、發短信,說要見面協商;后來又通過中間人傳話說以前的帖子可以刪,要60萬,我都拒絕了。”周江森說,可能正因他的“強硬”,惹來連續找茬,“連我母親90歲大壽,為表達孝心,我請央視的明星主持人來演出,邀請縣里300多位孤寡老人跟母親一起看,結果都被他發到網上,說‘省人大代表宴請明星’。”
據查實,在“國省人大代表之爭”報道中,格祺偉分三次從黃花集團索要到“運作費”20萬元;而報道發出后,周江森為息事寧人,以“贊助費”名義給予黃花集團120萬元。
勒索副局長不成 發帖“揭丑”致其被撤職
格祺偉的敲詐勒索,不僅限于企業界,對衡陽的黨政干部他也曾開出“價碼”。
今年5月,格祺偉發布《衡陽市地稅局雁峰分局一副局長14歲參加工作》一文后,副局長張某因此被撤職,至今仍賦閑在家。
“我們再也不相信記者了。”格祺偉被刑拘后,記者聯系張湘東及其家人采訪,張家對媒體十分警惕。張某岳父介紹,張某14歲參加工作,屬于以前“接班頂職”情況,格祺偉獲悉,便以此索要20萬元。
當時,張家報了警。根據公安機關安排,警方將在格祺偉收錢之機,對其采取行動。
“我們在茶樓見面,問他到底想怎樣,他不說話,用手指沾水在桌上寫了180000的數字,意思是18萬。”張湘東岳父說,幾番討價還價,格祺偉將金額定在12萬元,并要求在每年過年過節時,張家必須帶禮物登門拜訪。
張家覺得這一要求太無理,最終“談崩”,格祺偉便將文章發到網上。
其后,張某受到處理,失去公務員身份。“到現在都還覺得很失望、很委屈。”張某岳父說。
失實報道群體事件令5名交警受處分
抓住一些新聞熱點事件,放大歪曲,吸引關注,是格祺偉的報道“威力”所在。記者了解到,格祺偉的新聞報道還曾致使衡東5名交警受處分。
2011年5月,一篇有關衡東交警查違規摩托車引發群體事件的帖子出現在網絡論壇。格祺偉未經全面核實,以中國網湖南之聲全媒體記者的身份,添油加醋,歪曲事實,發帖稱“湖南交警打人,遭千人圍堵掀翻警車”。據統計,該帖被人民網、新華網等多網站轉載,僅人民網轉帖點擊率就達到107.5萬次。
在輿論壓力下,盡管經衡陽上級公安機關調查后認定,在執法中交警并沒有打人,也沒有“千人圍觀”,屬于正常執法。但為了緩解“輿論壓力”,參與執法的5位交警還是受到行政處分。
時隔兩年,參與執法的黃香云仍對記者表示:“我不明白,既然沒有做錯為何還要被處分。”
黃香云說,當時,為做思想工作,有關人員跟他談話到凌晨1點。“事后,很多交警執法時都心有余悸,到現在心里還有陰影。”這樣的處理結果不僅讓當事交警蒙受不白之冤、承受雙重傷害,導致一段時期內衡東交警隊伍士氣低沉,多數交警不愿也不敢依法查糾交通違法。
南都記者 程姝雯
觀察
假記者如何煉就成“民間紀委”
格祺偉“綁架”官員被民間稱為“二干部”
記者在湖南衡陽的采訪中發現,格祺偉的名聲不僅傳遍地方企業界,當地官場上下幾乎人人都知道“記者格祺偉”。
“民間說他就是一名‘二干部’,官員對他又怕又恨,卻又無可奈何。”格祺偉老家祁東縣一位人士向記者透露,該縣一次內部協調會上,主持人請無關人員出場,格祺偉立即站起來,語氣強硬反問,“我是記者,為什么不能參加?”隨后拿起電話,撥通縣里一位領導電話,“×××,這個會我能不能參加,你現在過來。”
在祁東建縣60周年紀念大會上,格祺偉應邀參加,得知沒有他的紀念品,大發脾氣,縣里趕緊給他補了一份。而每次到縣里“采訪”,格祺偉都提前給有關部門的領導打招呼,要求為其食宿買單。
另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格祺偉還曾給某領導發短信,列出“舉薦名單”,意圖插手當地組織人事安排,“領導回短信說:‘扯淡,別亂搞’。”
而據衡陽警方介紹,在被刑拘當天,格祺偉還與當地某部門一位領導吃飯,替開發商批條子。
為何格祺偉能如此“興風作浪”?
據了解,格祺偉借“記者”身份,經常以“民間紀委”的口吻給當地官員發短信,以“網傳你利用職權違規收取利益”“群眾舉報你公款消費”等傳言為由,要求對方說明情況,實施“綁架”。
連續3年被“找茬”的周江森告訴記者:“國省人大代表之爭”帖子剛曝光,遠見集團的樓盤半年內賣不出一套,還有業主排隊退房,與廣西一家知名企業的合作也因此中止。
“帖子發出后企業壓力非常大,等弄明白格祺偉為何來攻擊,企業已是遍體鱗傷,只能掏點錢息事寧人。”周江森說,正是因此,才同意贊助黃花集團120萬元。
對此,衡陽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周學農分析,很多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錢消災”的想法,助長了格祺偉的行為。另外,利用法律的真空和管理的漏洞,格祺偉等一些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從政府執法來說,以前對這種網絡犯罪的管理我們都存在疑慮,不知道該怎么管,直到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執法才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