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2013年,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的一年,從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的召開,到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舉行,再到中組部出臺干部政績考核新規……中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趨勢新動向引發公眾高度關注。年末之際,新華人事約您共同傾聽《201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十大“最強音”》,一起感受中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脈動。
①干部考核“不能簡單以GDP論英雄”

干部政績考核告別“唯GDP論英雄”。(資料圖片)
習近平在6月28日至29日召開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改進考核方法手段,既看發展又看基礎,既看顯績又看潛績,把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生態效益等指標和實績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再也不能簡單以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來論英雄了。 >>詳細
12月6日中組部發布《關于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強調“政績考核要突出科學發展導向”,“選人用人不能簡單以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論英雄”,“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指標”,“加強對政績的綜合分析”。 >>詳細
12月10日,人民日報再發《仲祖文:樹立政績考核的新導向》,指出,樹立政績考核的新導向,就是要為那些堅持科學發展的干部松綁鼓勁,就是要給那些盲目崇拜GDP、片面追求GDP增長率的干部戴上“緊箍咒”。 >>詳細
②從嚴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

少數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近年來不時引起輿論關注。人們擔心,這其中有沒有以權謀私、聲望尋租,會不會造成不正當競爭、損害公平正義。中央組織部10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作出了更加明確、嚴格的規定。明確規定了黨政領導干部哪些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哪些要有嚴格的限制,劃出了制度“紅線”。 >>詳細
③破格提拔干部要從嚴
5月17日刊發的《仲祖文:破格提拔干部要從嚴》指出,破格提拔可以為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拓寬渠道,為破除論資排輩、平衡照顧提供平臺,為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實現干部隊伍新老交替儲備人才。選拔任用干部包括破格提拔干部,一定要落實從嚴治黨方針,選人標準決不能降低、選人程序決不能成為擺設、選人結果決不能失去公正,對違規用人、失察瀆職的要嚴肅查處、堅決追究責任。 >>詳細
④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⑤強化對領導干部的離任責任審計

離任也要追責。(資料圖片)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中組部發布的《關于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強調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定違背科學發展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強化離任責任審計,對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資源嚴重浪費的,造成生態嚴重破壞的,盲目舉債留下一攤子爛賬的,要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已經離任的也要追究責任。
⑥推行新提任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⑦強化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
⑧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⑨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建立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
⑩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 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院士退休制度再引熱議。(資料圖片)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