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力軍。
南都訊 記者 劉佳 嵇石 中央巡視組大半年之后,環保部“首虎”現身,已經卸任兩年的原副部長張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知情人士告訴南都記者,去年底中央巡視組時駐環保部時,已經掌握了張力軍存在經濟問題的線索。
南都記者了解到,早在去年,前媒體人宋陽標曾向中紀委舉報張力軍或涉嫌以權謀私,為下屬、子女輸送巨額利益,“尤其是主管的機動車尾氣檢測行業,成為了他的提款機”。但張力軍的落馬是否與宋陽標的舉報有關系尚未可知。
去年底巡視組已掌握了其經濟問題線索
來自環保部網站的消息顯示,張力軍現年63歲,曾任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劃與財務司司長、污染控制司司長。2004年底,張力軍任國家環?偩指本珠L;2008年大部制改革后,繼續擔任環保部副部長,主要分管污染防治,減排和環境執法。2013年2月,年滿60歲的張力軍卸任,后當選全國政協委員。
2014年底,中央第三巡視組入駐環保部,并于2015年2月反饋了“六大問題”。當時,巡視組還稱收到了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指出環保部有的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權力尋租空間加大,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及有關部門處理。
知情人士告訴南都記者,當時,巡視組已經掌握了張力軍存在經濟問題的線索,因此這最終的“塵埃落定”并不算出人意料之外。
只是,張力軍于2013年2月卸任副部長之前,分管污防、總量、環監以及應急。因此,并不能跨越相關領導直接插手環評。關于有媒體報道他或與“環評腐敗”相關,多位環保系統工作人員表示并不太靠譜。
熱衷調研的副部長
張力軍在任期內,經常赴各省調研環保工作。一直到退休前一個月,還赴安徽調研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情況。
2013年2月之后,張力軍雖然已經退休,但仍然熱心環保工作,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頻繁赴各地調研,并且調研的內容依然緊貼環保工作的前沿話題。比如說,2013年5月,到黃山市調研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試點工作;2014年5月,到山東省各市調研環境執法工作;2014年底,又組織調研VOCs的治理問題。
公開報道顯示,卸任后的張力軍,曾就北京空氣治理頻頻“發聲”,包括治理北京空氣不用15、18年很難,環保執法人員過少造成困境等。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作為政協委員,張力軍向媒體直言“汽車尾氣排放是目前造成北京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
宋陽標曾舉報其控制機動車尾氣檢測行業
南都記者注意到,去年前媒體人宋陽標曾向中紀委舉報張力軍或涉嫌以權謀私,為下屬、子女輸送巨額利益,“尤其是主管的機動車尾氣檢測行業,成為了他的提款機”。2002年至2004年期間,張力軍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司長。宋陽標稱,張接觸污染防治工作較早,至今其手下已遍布機動車尾氣檢測行業的相關機構,其子也在該領域工作,張成為控制人。
在宋陽標向南都記者出示的舉報信中,除了張力軍的名字,還出現了現任環保部相關司局以及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的領導干部。宋陽標列舉稱,其一,張力軍簽發違反了“大氣法”第二十二條中“要求監測設備統一方法”的在用車檢測標準(GB18285-2005),多種檢測方法并存,造成全國尾氣檢測一片混亂,機動車污染無法控制;其二,現任的某干部曾公開表示“檢測機構買了設備就要掙錢,管他什么好設備壞設備,大家都不執行法規標準,就會法不責眾”。2006年成立的深圳安車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簡易工況法設備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也無生產許可證,卻得到了推銷和保護;其三,張力軍在任期間簽發了機動車按生產年限核發黃綠標,用對核發黃綠標數量替代對機動車污染總量考核,每家檢測機構駐派2名以上環保工作人員負責核發黃綠標,造成買賣標識現象嚴重,每年賣標非法收益達50億以上;其四,張力軍在任期間提高了4次新車標準,每提高一次,企業交費就可讓車型上新目錄供銷售,而負責收取費用的有利益關聯企,與張力軍的兒子、岳父等人有關。
環保部污防司大氣處被直接“點名”,該處一位官員笑著告訴南都記者:據他所知,張力軍一案跟現在的污防司沒有任何關系,跟近五年的事都沒有關系。而污防司大氣處之所以被舉報者“點名”,懷疑是跟機動車污染防治行業的一些利益糾葛相關。 另一位環保部官員告訴南都記者,舉報者可能認為,環保部的一些政策支持了他們的競爭對手,讓他們的利益受損。
“此前有環保系統內部人士舉報其未果”
宋陽標對南都表示,此前也有環保系統內部人士曾舉報張力軍未果。根據他們掌握的材料,一家名為“深圳安車”的公司就是張的實際利益單位,在該公司擬上市期間,宋所在的媒體《時代周報》報道了《深圳安車IPO疑點重重》,稱所用計量器具沒有生產許可證。
此外,2011年焦點訪談《奇怪的檢測》中,報道了大連市機動車檢測中心的車輛沒經任何檢測卻拿到環保合格證,此機構也被指與張力軍有關。
張力軍簡歷
男,1952年7月出生,漢族,吉林樺甸縣人,理學碩士,經濟師。
197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12月畢業于東北工學院有色冶金系。1969年12月在吉林省磐石縣長崴子公社汶水二隊插隊。1975年12月-1978年5月在吉林市鍺廠三○四車間任代理技術員、副主任。1978年5月-1984年6月在吉林市計劃委員會任科員、副處長。1984年6月-1989年7月在吉林省舒蘭縣先后擔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1989年7月-1993年1月在吉林省環境保護局任局長、黨組書記。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國環境報社社長。1997年2月-1998年7月任國家環境保護局計劃財務司司長。1998年7月-2002年8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規劃與財務司司長。2002年8月-2004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控制司司長。2004年12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8年3月任環保部副部長。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