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份召開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奚曉明被點名為“司法界的恥辱”。資料圖
南都訊 記者程姝雯 實習生馮群星 據中紀委及最高檢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黨組成員奚曉明因嚴重違紀問題日前被“雙開”,最高檢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南都記者了解到,在中紀委對省部級官員的“雙開”通報中,首次出現“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等提法。值得關注的是,在8月份召開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奚曉明也被作為負面典型通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點名稱他是“司法界的恥辱”。
學者:“不忠誠、不老實”并非法律用語
在中紀委的通報中,奚曉明的違紀問題被歸結為6條,主要包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黨組織紀律、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保密紀律以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通報還對各項問題作出細致說明,其中,在嚴重違反黨組織紀律這一條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提法系首次出現。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表示,“不忠誠、不老實”并非法律用語,而是黨紀上的廣義概念,更側重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毛昭暉認為,習近平、王岐山曾在多個場合強調對黨忠誠,此次中紀委在通報中強調“不忠誠、不老實”,是對中央要求的重申和宣誓。
毛昭輝還認為,“不老實”釋放的另一重信號是,現在紀委一旦發現小的違紀行為,往往會“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提醒黨員干部進行反思和改正,在這一階段如果不老實交代、不認真反思、不好好改正,發展成為大問題、養成“大老虎”被紀委調查時再交代,“那就晚了”。
不過,中央紀委網站曾在《突出執紀特色》一文中提到,“搞假年齡、假學歷、假婚姻,篡改檔案,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都不是小錯誤,而是欺瞞組織,是對黨不忠誠”。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于2008年被查。資料圖
與黃松有并提被批為“司法界恥辱”
南都記者了解到,在今年8月召開的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奚曉明曾被作為負面典型點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大會發言中說,奚曉明是“司法界的恥辱”,并稱“前有黃松有、今有奚曉明,希望今后不要再有”。
黃松有是最高人民法院歷史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到查處的第一個大法官,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于2008年被調查,涉案金額達510萬元。時隔7年后,同樣身為大法官的奚曉明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最高審判機關落馬的第二個副部級官員。
公開信息也顯示,黃松有和奚曉明雖然是大法官,但事實上,他們極少直接辦案,腐敗的一條重要渠道是通過掌握的行政權力干預司法活動。中紀委通報顯示,奚曉明通過職務行為謀利,包括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在民事訴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
據了解,治理和預防司法系統腐敗,已成為本輪司法改革重點之一。其中最關鍵的舉措是增強法官辦案的獨立性、減少對司法的行政干預。通過領導干部過問司法案件全程記錄、法官“員額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舉措,以減少司法機關內部行政化,落實“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
而孟建柱在全國律師工作會議上,也從司法人員和律師關系的角度提出了若干預防司法腐敗的措施。他強調,司法人員和律師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違法交易、搞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