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進工作作風 密切聯系群眾
酒泉市委常委會出臺十項規定
12月29日,酒泉市常委會出臺十項規定,以認真貫徹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委常委會《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精神,進一步轉變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推進酒泉市提前3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據了解,這十項規定:一是精簡會議。市委常委帶頭壓縮會議數量,能合開的合開,能不開的不開,能用視頻電話會議召開的不集中到市上召開,提倡下基層召開現場辦公會。要開短會、講短話、講實話,力戒空話,每次大會不超過90分鐘,原則上只安排一位領導作主題講話,并減少陪會領導。
二是壓縮文件簡報。凡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沒有實質內容、指導性不強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市委各部門向省委主管部門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須經市委同意或授權。市委下發文件、主要領導講話一律堅持短、精、實的原則,字數一般不超過3000字,講話公開刊發的不再印發文件。其他常委一般性講話,原則不印發。市委辦公室只保留《工作通報》《信息摘編》,其他簡報一律取消。
三是加強調查研究。市委常委調研要有針對性,抓住全市階段性重點工作和突出問題,總結經驗、解決困難、提出建議,不搞形式主義。調研活動要輕車簡從不擾民。市委常委下基層調研,不搞層層多人陪同,市委書記下縣市區調研,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縣市區委書記或縣市區長陪同;市長下縣市區調研,縣市區長陪同;其他常委下縣市區調研,縣市區委常委對口陪同。調研后的重要意見建議,要向市委寫出調研報告。縣市區領導一律不到轄區邊界迎送,不上煙酒和高檔菜肴,一律吃家常飯。
四是規范慶典活動。市管轄區內舉辦各類慶典活動,須嚴格履行報批程序,嚴禁發放各類紀念品和禮金。常委一般不出席與自己分管工作無關的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確需出席的按程序報批。
五是厲行勤儉節約搞接待。重大接待活動一律由市委辦公室統一安排。中央、國家部委和省上領導同志到酒泉考察調研,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接待外省市區代表團和重要客商要務實節儉、熱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不上名煙名酒。常委不得安排與工作無關的公務接待和公款報銷私人接待。
六是嚴格控制出國出境。市委常委確因工作需要出國、出境的,嚴格按程序審批。出國、出境活動的時間、范圍、人員要從嚴控制,嚴禁借考察之名出國、出境旅游。沒有明確任務和實質性內容的出國、出境活動一律不作安排。
七是減少檢查評比。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年底進行統一綜合考核。除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的工作檢查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安排的重點工作督辦檢查外,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安排各類檢查、評比、考核等活動,讓基層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抓工作落實。
八是改進新聞報道。全市性大會嚴格按規定的程序、時間和字數報道。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只作文字報道,電視報道只打字幕。除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外,其他常委出席會議和活動,可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要本著精簡務實、壓縮數量的原則,盡可能發短消息或采取綜合報道。
九是認真搞好群眾來訪。要本著“誰主管、誰接訪”的原則,實行群眾來信來訪首接責任制,做到有訪必接、有接必辦、有辦必果。要敢于直面困難和問題,不能遇到矛盾繞著走。要抓好跟蹤落實,確保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盡可能做到讓信訪人心服口服。
十是要求市委常委要嚴格執行本規定,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比照本規定執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各縣市區委參照本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