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受害人向被告索賠80萬,昨日晚8時,案件審理暫時終止,法院建議公訴機關再次補充偵查
政協委員遣卒害人命
庭審現場 原告懷抱死者遺像 向被告索賠80萬
因為事發時何鋒是嘉峪關一企業家并是嘉峪關市政協委員,200多個旁聽席上坐滿了旁聽人員。從開庭到休庭,死者家屬懷抱死者遺像坐在原告席上。其中被害人邱某的代理律師向被告人提出民事賠償70余萬元,原告張寶成向被告人索賠精神損失費及醫藥費等共7萬余元。
另外,在全天的庭審中,何鋒數次因心臟不適而吃藥,法庭允許其坐下受審。
庭審三大焦點
焦點一 誰先動手引發事端
何鋒辯解說,他駕車途經嘉峪關市林苑酒店門口,恰逢邱某、張某、劉某等人從出租車上開門下車。于是邱某、張某、劉某等人以他們開門碰了他們的車為由,與我們發生爭吵,繼而邱某、張某、劉某中有一個人迅速鉆進他的車內,對他們進行了毆打。
而原告方指控,在發生爭吵時,何鋒撿起地上一塊石頭扔向對方,對方躲過后何峰開始拳打對方,是何鋒挑起事端。
焦點二 有沒有指使手下打人
何鋒說,自己被對方毆打后倒地,看見自己手下趕來,當時心臟病突發,不知道后面發生的事情,當然就談不上指使手下打人,也沒有說:“給我往死里打”。何峰否認是這場“戰斗”的“總指揮”。
而在法庭上,何鋒的手下李波和王海、周國俊則承認,他們趕到后,在追打對方時,何鋒和其妻子先后指著對方對他們說“給我打”和“給我放倒”等話。其中,何鋒的手下持撬杠等毆打張某最后致死。
焦點三 有沒有再踢邱某
李波趕到后,左拳打在邱某右胸,邱某后退時被絆倒,腦部著地,受傷嚴重昏迷。檢察機關指控何鋒此時仍不罷手,在邱某的身上連踩兩腳,此事被附近火鍋店的員工所證實。但何鋒的辯護人認為,火鍋店的員工證言有矛盾,不應采納。民警證實何鋒在事后將邱某送入醫院搶救,檢察機關也證實,被告人何鋒和李波到案后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案犯,且有立功表現,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