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嘉峪關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徐俊勇)近日,嘉峪關市新修訂的《嘉峪關市推動全域旅游發展補貼獎勵辦法(試行)》發布實施,有效期為2年。其目的是擴大小微企業獲得獎補政策的覆蓋面。
按照規定,旅行社組團來嘉峪關旅游,給予每人10元的補貼,游覽景區且在嘉峪關市住宿的,給予每人20元的補貼。對于開通直達旅游包機的旅行社組團來嘉峪關旅游,只要游覽景區且在嘉峪關住宿的,120座(含)以上每往返架次補貼4萬元。
旅行社組織境內外游客來嘉峪關旅游,對當年地接人數累計1萬(含)人次以上的,除享受單人次補貼外,再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授予“嘉峪關市年度優秀旅行社”榮譽稱號的本地旅行社,每家獎勵1萬元。
支持嘉峪關市A級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在有效客源地組織文化旅游推廣活動,按照一個系列活動給予場地租賃費30%比例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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