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肅今年高考加分政策確定
3類考生可享受加20分、4類考生可優先錄取
鑫報訊6月25日,記者從省招辦獲悉,2008年高考加分標準和照顧對象已確定,16類應屆高中畢業考生可享受加分,其中3類考生錄取時可享受文化課加20分的照顧政策,另有4類考生可成為優先錄取照顧對象。
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民族自治縣和民族鄉的漢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長期居住在民族自治縣、民族鄉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專業的,錄取時加10分。
歸僑、歸僑子女憑省僑辦證明,臺灣省級考生憑省委統戰部證明,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對農村戶口獨生子女(領獨生子女證)和二女結扎戶的考生(領光榮證),憑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證明,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報考漢語言授課高校的民族地區漢族考生加20分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不對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據悉,以上各類考生加分特征在錄取時不累計,只加一項最高分。錄取預科生、定向生、三職生投檔時不加特征分。
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含)的退役軍人加20分
根據規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高級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8)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數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者,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省內院校理工、文史專業的,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獲得由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者,報考理工、文史類專業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比賽或全國體育比賽前六名加20分 記 者 許麗實習生 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