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向青杜宇)記者從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獲悉,今后,凡學校組織開展的學生集體出行活動,必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近期我國出現的道路事故多發,特別是運輸企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連續發生的情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針對這一情況特發布《進一步加強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實行更加嚴格的營運駕駛員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凡學校組織開展的學生集體出行活動,必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安排專門管理人員跟車,選擇安全路線,并從嚴審查承運企業、車輛、駕駛員的資質,確保師生出行安全。
公安部門要加大對客運車輛及營運駕駛員的動態監管力度,加大對客運車輛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駕駛員交通違法、肇事信息查詢平臺,定期公布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行為及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對駕駛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嚴重違法行為,及時通報給同級交通運輸部門及駕駛員所屬客運企業。對于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嚴重違反交通法規,考核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要撤銷其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充分利用GPS等技術,建立道路客運車輛動態監控系統,加強對企業車輛的動態監管,避免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非法上下客和串線經營等行為。